关于杭州市环卫职工政策的相关问答
时间: 2009- 01- 22 02: 5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杭州市环卫职工政策的相关问答

  1、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收入如何确定?
  答:(
1)明确基础工资。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定额按照当年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浮10%确定,同时落实环卫岗位津贴。
  (2)落实劳保福利待遇。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的规定,落实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夏季4个月(6月—9月)的清凉饮料费,并适当考虑福利费。
  2、环卫职工其他还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
1)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
  (2)住房公积金。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不得低于基础工资的5%。
  (3)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配齐休息日、节假日轮班人员,或落实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工资,以保证环卫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3、如何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
  答:(
1)落实经费保障。从事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等工作的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及工资性补贴,统一纳入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经费,按市、区财政4:6的比例配套落实,并根据社会工资和保障水平提高情况相应调整定额标准。
  (2)加强劳动监察。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要依法对用工单位保障环卫劳动合同制工人合法权益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指导和管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保障环卫职工的基本收入达到规定要求,将政策最终落实到人。
  (3)强化市场化作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投标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卫行业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准入资格,大力推行以保洁质量为竞标主要内容,以确保环卫职工合法收入为主要前置条件,实行合理价中标,在招标文书和作业合同中应明确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最低收入标准以及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对作业单位未落实合同中有关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管理单位应及时要求作业单位进行整改。
  4、如何建立环卫职工的风险保障机制?
  答:(
1)落实环卫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实行集体参保,应保尽保,由市城管办统一为主城区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4:6的比例配套落实,以增强环卫作业单位和环卫职工在作业中可能出现意外事故的风险抵抗能力。
  (2)加大对生活困难环卫职工的帮扶力度。对生活困难的环卫职工应实施救济、帮扶,帮扶资金由市、区两级统筹,并根据市、区城管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名单,纳入市、区“春风行动”帮扶范围。
  (3)建立环卫职工定期体检制度。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每两年组织一次本单位环卫职工的健康体检。
  5、如何解决环卫职工的住房问题?
  答:(
1)外来环卫职工住房。一是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集体宿舍、临时宿舍解决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二是从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或经济租赁房中给予一定数量的房源保障,租赁给外来环卫务工人员。在分配具体房源时,优先考虑从事环卫工作5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2)环卫工人作业休息用房。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公建配套以及公厕、中转站等市政、环卫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环卫工人作业休息用房问题。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新建的,由各区负责采取租赁等形式解决环卫工人的作业休息用房。
  (3)环卫老职工经济适用住房。优先解决符合条件且从事环卫工作15年以上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6、如何落实一线环卫工人的作业安全?
  答:(
1)加大机扫投入,提高机扫率。到2010年,实现机扫率85%(主干道机扫率100%)的目标。一是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采用不同的清扫机械,提高科技含量和机械化比率,逐步减少人工作业。按照现行的市、区财政1:1资金配套政策添置机扫、洒水、高压冲洗等作业车辆,所需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分年度逐步实施。二是鼓励各保洁公司购买性能先进、功能多样的环卫保洁车辆,对自行购买环卫保洁车辆的保洁公司,可按照环卫作业招标合同所需专用车辆数,凭购车发票,由市财政参照政府采购价,每辆车每年按采购价的5%给予补贴,每辆车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先予试行。
  (2)加强环卫职工的培训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建立环卫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制度,提升环卫队伍整体素质。
  (3)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环卫交通安全标识、标志,增强警示功能。同时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减少违章驾驶行为,做到“车让人”。
  (4)完善考核办法,实行交通死亡事故零增长目标考核,并将其纳入道路保洁分类管理考核范围。
  7、如何解决外来环卫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答: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环卫职工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样的免费政策。

(市城管办、“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