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
(2008—2010年)的意见
杭政办函〔2008〕1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粮食是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是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对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业部关于“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示范带动为手段,通过3年努力,集中力量发展50个连片千亩以上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核心产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
(一)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按照达到旱涝保收高标准粮食生产农田的要求,完善畈内沟、渠、路等配套设施,便于农机化作业,通过改土增肥提高土壤肥力,满足高产粮田需求。
(二)解决季节性抛荒。千亩畈内农田复种指数超过200%,一年种植两季以上作物(其中一季必须为粮食作物),农田空闲时间控制在3个月以内。
(三)应用先进科技。千亩畈内良种覆盖率达100%,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面积达90%以上,主要生产环节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产品无公害率达100%。
(四)开展统一服务。千亩畈内必须全面推广“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栽种、统一植保、统一技术、统一机械化)等社会化服务,全面实行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和“减量增效”、病虫草害综防技术,充分展示规模生产所产生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五)实现高产高效。千亩畈内粮食作物平均单产比当地同类作物当年平均单产高10%以上,经济作物平均亩效益比当地同类作物当年平均亩效益高8%以上。
二、主要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要抓住我市粮食产业发展的重点,突出高产增效,重点发展当地主要粮食作物,解决制约当地粮食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讲求实效原则。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要与各地城镇(乡)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乡)建设规划相衔接,注重资金投入效益,重视千亩畈的长效管理和高产示范活动的延续性。
(三)集中建设原则。市与区(县、市)两级中低产田改造、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农业科技扶持等涉粮项目要优先实施于粮食千亩畈,集中各级扶粮资金,保障高产示范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两级联动原则。各区、县(市)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订粮食大畈高产示范活动实施办法,重点是在连片500亩以上的粮食大畈中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市、区(县、市)两级联动,以促进高产示范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五)生态优化原则。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必须注重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注重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内容
(一)配套基础设施。对未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土壤障碍因子明确的大畈,优先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对已实施改造,但因年久失修等多种因素造成粮食生产能力下降的大畈,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基础设施修复和完善,达到高产示范的生产要求。
(二)开发冬季农业。对全年抛荒的农田实行土地流转,对空闲时间超过3个月的冬闲田实行季节性转包,将土地集中到种田能手的手中,有效制止农田抛荒。积极开发利用冬闲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粮、经、肥、菜、饲百花齐放,大力推广油菜—稻、蔬菜—稻、春粮—稻、绿肥—稻、草莓(西瓜)—稻等稳粮增效种植模式。
(三)实行统一服务。通过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服务小分队、实施小组等组织,在千亩畈中积极开展“五统一”服务。
(四)示范先进技术。以优质高产良种、省工节本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安全保健生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肥药双控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和机械化操作技术等为示范重点,根据当地实际选择1—2项主推技术,每个千亩畈落实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扩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面积,提高技术到位率,扩大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五)开展高产攻关。通过良种良法配套,以提高单产水平、夺取作物高产为目标,开展高产攻关,研究高产规律,提出高产配套技术,做好苗情观测和田间管理档案记录。每个千亩畈设立若干块高产攻关田,高产攻关田占千亩畈面积的1%以上。
(六)组织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努力提高技术到位率。每个千亩畈每年举办相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率在80%以上。
(七)加强辐射带动。在千亩畈中立牌,标明应用作物品种、技术、目标产量、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等。在关键生产环节,组织管理人员、农技人员、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等进行参观考察,每个千亩畈每年组织召开现场会1次以上。要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带动技术的普及,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申报与验收
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实行项目申报制,一年申报,3年实施。
(一)申报条件。
1、符合规划要求。申报的千亩畈高产示范区块,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范围明确,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2、申报主体明确。项目申报主体,一般为农技推广事业单位、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场、种植大户。
3、具有一定规模。申报的千亩畈高产示范区块,集中连片面积必须在1000亩(含)以上。
4、示范效果明显。千亩畈所在区域应属于当地粮食主产区,交通相对便利,农户集中,示范带动效果较好。
(二)申报立项。在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须编制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实施地点、规模;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及分年度目标;分年度实施计划及主要措施;分年度资金筹集及使用安排等),并上报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择优推荐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5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各地上报材料并汇总后,要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评议论证,择优选择50个粮食千亩畈并提出立项计划,报市农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审核批准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立项计划。
(三)考核验收。项目实行分年度验收。项目年度计划完成后,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有关材料准备工作,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实施书面总结、生产档案记录本、土地承包和转包协议、测产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资金使用有关凭证,以及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现场会等资料及照片。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验的基础上,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农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是我市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高产示范活动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依靠科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农业部门和农业科技人员展示工作的重要平台,精心组织实施,务必抓出实效。为保证示范活动取得实效,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协调各方力量,保证措施到位。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加大行政领导和技术指导的力度,确保高产示范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细化工作要求。每个示范点要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做到技术专家、技术骨干、技术标兵三位一体,把高产示范点落实到乡、村和农户基地,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
(三)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级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2008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按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验收合格的粮食千亩畈。各区、县(市)也要加大财政投入,安排专项经费,出台扶持政策,为高产示范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持。
(四)建立奖励机制。我市将组织制订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高产示范考核验收办法和奖励方案,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高产示范点的成效和经验,表彰奖励验收合格的粮食千亩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大力推进高产示范活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