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08-2498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交发〔2008〕61号 成文日期: 2008-04-15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信息化、无线电、交通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8-04-15 15:14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市质安局,江东大桥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杭州市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杭州市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一、为保证杭州市江东大桥(以下简称江东大桥)工程建设质量和质量鉴定的公正、真实、科学,顺利进行交竣工验收,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交公路发〔2004〕446号)、《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交〔2004〕5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东大桥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杭州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的主管机关。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同级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依照本办法具体行使江东大桥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鉴定职责。

三、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

(一)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二)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三)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规定;

(六)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过程中的检查、检测资料及抽查意见等。

四、满足以下要求后,质量监督机构方可对工程质量进行交、竣工质量检测、鉴定:

(一)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和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评定合格;

(二)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和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

(三)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提出审定意见;

(四)监控单位的监控情况表明自锚式悬索桥主缆的索力、线形和吊索索力,加劲钢箱梁线形、应力和连续刚构桥及连续箱梁线形、应力等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五)试验检测机构对桩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钢箱梁焊缝等检测合格;

(六)设计单位就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明确评价意见;

五、江东大桥工程未经项目交工质量检测或者虽经交工质量检测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组织交工验收。

(一)构造物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的代表值、路面弯沉代表值等主要指标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评定有任一项不合格的;

(二)桩基的无破损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桥梁荷载试验等有任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桥梁主要受力部位存在超过规范要求的裂缝的;

(三)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四)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存在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未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的;

(五)质量保证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缺少必要的数据,不能有效证明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者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的。

六、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程序和鉴定方法按《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交〔2004〕 517号)执行;其中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按《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交〔2004〕 517号)和《浙江省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交〔2006〕269号)实施。

七、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

八、自锚式悬索桥主索鞍、散索鞍制作与安装,索股与锚头、索夹制作与防护,钢加劲梁(顶推完成时)线形,基准索股线形等关键环节作为中间质量检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向质量监督机构书面申请中间质量检测。

九、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实体质量检测抽查按附件1执行。

十、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外观检查按附件2执行。

十一、内业资料审查

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控单位的项目档案资料、科研和新技术应用资料进行审查,主要要求如下:

(一)内业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3分。

(二)内业资料应做到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归档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三)所有资料应按施工工序、工艺的要求,做到齐全、完整,资料反映出的抽查频率、质量指标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时扣2-4分。

十二、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江东大桥工程。

十三、本办法由杭州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2008年5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

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实体检测项目

分部

工程

抽查项目

权值

检查方法和频率

分部工程权值

备注

下部结构

砼强度

3

墩台按总数的50%检测,下塔柱每座检测;每墩台用回弹仪、超声波测不少于5个测区

2


主要结构尺寸

1

墩台按总数的50%检测,下塔柱每座检测;每个墩台测2~4处

墩台竖直度或斜度

1

墩台:按总数的50%检测,每个墩台测横、顺桥向两个方向各2处

下塔柱:每下塔柱横顺桥两个方向各测2处

钢筋保护层

厚度

1

墩台按总数的50%检测,下塔柱每座检测;每个墩台测3~5处

桩基无损检测

3

抽查桩基总数的10~15%

上部结构

砼强度

3

箱梁总孔数的20%,每孔箱梁用回弹仪、超声波测不少于10个测区

每个塔身、横梁用回弹仪、超声波测不少于10个测区

3


主要结构

尺寸

2

砼箱梁:箱梁总孔数的20%,每孔箱梁断面尺寸测4处以上,顶腹底板厚度每跨各测2~4点

每个塔身、横梁各测4个断面以上

钢箱梁:节段总数的20%,每个节段测4处以上

塔身、吊索倾斜度

塔顶水平变位

1

每索塔塔身横、顺桥两个方向各测3处

每吊索横、顺桥两个方向各测1处

每索塔测塔顶水平变位2处

主索鞍、散索鞍制作与安装

2

每个按部颁评定标准抽检实测项目与焊缝质量

索股与锚头、索夹制作与防护

2

按部颁评定标准抽检实测项目,每根主缆抽查5~10%

上部结构

索力

4

主缆:每根主缆锚跨抽查代表性束不少于5束

吊索:每根主缆抽查50%

线形

3

砼箱梁:梁跨总数的20%,刚构桥每跨检测,左右幅1/2、1/4跨处中心线顶面标高、坐标各2处

钢加劲梁线形(顶推完成时)(成桥):每跨1/2、1/4跨处、支点处左右幅中心线顶面标高、坐标各测1处

基准索股:每索股每跨跨中高程;

主缆:每根主缆中跨1/2、1/4跨处及边跨1/2跨处高程、坐标

钢加劲梁

焊缝探伤

3

钢构件制作场内检测不少于焊缝总长度的2%,安装现场检测不少于焊缝总长度的5%

防护层*

1

钢加劲梁:钢箱梁节段数的20%检测,每节段1处

主缆:每根检测,每100m不少于1处

吊索:按总数的20%,每根1处

钢筋保护层厚度

1

砼箱梁:箱梁总数的20%,每跨测5~10处

每个塔身、横梁测5~10处

伸缩缝与

桥面高差*

1

逐条缝检测

桥面铺装

平整度*

1

用连续式平整度仪分车道检测

桥面宽度、厚度、横坡

1

每100m测3个断面

桥面抗滑*

2

每200m测3处

防撞护栏高度

1

每100米每侧测1处

 

注:1、竣工验收前,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

2、抽查项目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和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2:

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外观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分部工程

分部

单元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备注

下部构造

墩和

下塔柱

1、混凝土表面平滑,色泽自然均一,模板接缝处平顺,无漏浆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

2、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面积不应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深度超过10m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2分;结构出现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15mm每条扣2-3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结构钢筋外露每处扣1-5分,并应进行处理;

5、砼不应有结构性渗漏水或CaCO3结晶,不符合要求扣2-5分,并应进行处理;

6、下塔柱各节段间应接缝平顺,色泽一致,无明显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5分;

7、支座应位置准确,无不密贴及非正常变形,不符合要求时每个扣除1分。


上部结构

 

砼箱梁

和塔身

1、混凝土表面平滑,色泽自然均一,模板接缝处平顺,无漏浆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

2、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面积不应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深度超过10m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2分;结构出现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15mm每条扣2-3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结构钢筋外露每处扣1-5分,并应进行处理;

5、砼不应有渗漏水或CaCO3结晶,不符合要求扣2-5分,并应进行处理;

6、悬臂浇筑的各梁段之间、塔身各节段间应接缝平顺,色泽一致,无明显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5分。


加劲

钢箱梁

1、涂层、防护层表面完整光洁,均匀一致,无破损、锈迹、气泡、裂纹、针孔、凹陷、麻点、流挂和皱皮等缺陷,不符要求每处扣1-2分;

2、钢构件内外表面有凹陷、明显划痕、焊疤、电弧擦伤、外露边缘有毛刺,节段间有错台、不平整、线形明显弯折不顺畅等,每处扣1-5分;外露部分的涂装必须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并应及时处理;

上部结构

缆吊

系统

1、主缆、吊索应顺直无交叉、扭转、碰伤、擦痕和畸形;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2、主缆涂层应平滑,无凹凸不平,无破损和气孔、无流挂和漏涂等现象,保护完好、无划伤、擦痕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并应及时处理;

3、主缆、吊索涂层表面颜色应一致。不符合要求,存在较明显色差,减1-2分;

4、索鞍鞍槽内加工表面和各隔板全部表面按规定要求进行防护处理时,涂层应均匀致密,无漏喷涂和附着不牢层,无未完全熔化大颗粒;各外露不加工表面防护涂层平整光洁,均匀一致,无破损、气泡、裂纹、针孔、凹陷、麻点、流挂和皱皮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应修补,并减1-3分;

5、索鞍表面必须清洁,涂装如有损伤,必须修补,并减1-3分;

6、索夹密封良好。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7、索夹螺栓端头长度均匀,螺牙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8、吊索及索夹的防护完好,无划伤、擦痕、断裂、裂纹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必要时应修补。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

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应顺滑清晰,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2、栏杆、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3、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应超过受检面积的0.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扣1分;

4、伸缩缝无阻塞、变形、开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5、泄水管安装不阻水,桥面无低凹,排水良好,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