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杭州市文艺精品工程建设的意见
市委办〔2007〕12号
(2007年8月29日)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一名城、四强市”建设的意见》(市委〔2006〕1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杭州文艺创作,打造精品力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提高杭州文化生活品质,促进“名城强市”、“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文艺创作工作,坚持文艺“双百”方针和“两为”方向,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理念,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努力实现现实题材创作的新飞跃,历史题材创作的新突破,文艺作品质量的新提高,突出精品意识,实施品牌战略,下功夫打造几部经得起时间检验、深受群众欢迎、能走向全国和国际的文艺精品,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生活品质之城”、提升杭州文化影响力、竞争力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着眼高起点、高水准,面向全国、面向国际,在近年内,力争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合力打造几部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精品。编写、出版一部质量较高、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学作品;创编一台具有浓郁地方特色、能在全国乃至国际有一定知名度的剧、节目;创作一首独具杭州城市特点、能够广为流传的歌曲;制作一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影或电视剧。
三、主要举措
1、建立文艺精品工程立项、招标、签约制度。实施杭州文化纵横工程建设,组织专家、学者对杭州重大历史和现实题材进行研究、梳理,逐步建立杭州重大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的创作名录库。建立重点工程立项、招标、签约制度。每年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单位申报市重点扶持的文艺精品工程创作立项。建立重大题材评审小组,聘请国内有影响力的文艺家组成杭州市重大文艺题材决策咨询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被市立项的精品创作项目,可获取前期创作的扶持经费。市每年向社会公开文艺精品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吸引国内外文艺家参与杭州文艺精品创作、制作。进一步规范文艺精品创作签约制,明确创作期限、预期目标、资金投向等,落实奖惩制度。
2、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经费投入。市政府在原有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奖励经费1000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通过“以投代拨、以奖代拨、以购代拨”等形式,扶持和奖励文艺精品建设。市精品工程涉及到的文化单位主管部门,要按市级以上扶持奖励资金的额度进行1∶1资金配套扶持奖励,以确保精品工程的质量。对文艺精品建设经费的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3、促进文艺精品工程市场化运作。积极实施文艺精品工程项目化、市场化、品牌化。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与文化产业发展相链接。支持作家、艺术家以无形资产参与多元化创作投入,力求推进文艺精品创作与文化产品开发、生产同步。对立意新、基础实、市场前景看好的优秀作品,运用政府适当扶持、吸引社会投资、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精神产品生产、制作、销售。建立灵活多样的体制机制,采取政府投入一点、企业拿出一点、市场运作一点的办法,促进文艺精品走向市场,提高杭州文艺精品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4、完善文艺精品评论和宣传机制。建立、培育一支结构稳定的文艺评论员队伍,努力提高文艺评论水平。积极开展杭州文艺作品评论,组织评论员撰写和发表一批导向正确、说理透彻的文艺评论文章,引导作家提高创作水准;正确引导群众视点,开展作品争鸣,提高文艺精品的知名度。杭报、杭州文广两大市属媒体集团要切实担负起杭州文艺评论和宣传推介的责任。市有关部门要对重大文化活动、文艺精品项目,进行包装、策划,努力提高杭州文艺精品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5、进一步完善文艺精品奖励机制。市每两年组织一次“五个一工程”和“杭州文艺突出贡献奖”的评选,对获省以上奖励的作品实施再奖励。凡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得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等设立的政府奖的作品,以及获得国际(洲际)大奖的作品,根据其获奖等级,给予原获奖金额5—10倍的一次性再奖励。市政府对入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和“国家舞台精品”工程作品的组织单位、主管单位和主创人员,将实行重奖。市各文化主管部门也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所属单位获奖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以激励杭州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6、做好优秀文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实施“新文艺家发现”计划,及时充实文艺人才库。组织文艺人才深入生活,到新农村建设、市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城市建设发展等行业挂职锻炼,积累创作素材;组织文艺人才到国内外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考察采风,激发创作热情;每年组织一次文艺人才骨干培训,提高艺术修养;定期选派文艺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深造,努力提高创作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拔尖的艺术人才,充实杭州文艺人才队伍。制定《杭州市有特殊贡献的文艺人才住房解决办法实施细则》。对引进的高层次优秀文艺人才,可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的方式,从优从快解决住房、户籍、子女上学等问题,努力消除引进文艺人才的后顾之忧。鼓励各用人单位以不转移人事关系和户籍的方式,或通过聘请兼职人员等柔性流动方式吸引外地文艺名人来杭参与文艺精品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已引进文艺人才的特长优势,努力改善其创作条件,发挥其在精品创作中的带动作用。
7、加强对精品工程建设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形成打造文艺精品的合力。市委宣传部负责文艺精品工程的总牵头,精品项目的论证、审批,实施表彰奖励,落实扶持奖励经费。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对社会文化企业文艺精品创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市艺术创作中心的作用,每年集中力量抓好一两部重点作品。杭州文广集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好影视剧创作,力争每年有几部优秀作品问世;抓好所属院团的文艺创作、演出,力争每个院团有一台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可持续演出的剧、节目。市文联要积极发挥各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文艺家积极投身精品创作活动,争取每年有几部质量较高的作品问世。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文联、杭州文广集团作为精品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每年初要对文艺精品工程作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分析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每2—3年有一部作品获中宣部、两部作品获省“五个一工程”奖。市属两大媒体集团每年要无偿拿出一定版面和播出时段,用于文艺精品和重大文化活动宣传。文艺精品建设工作要列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年薪制考核之中。
8、筹建杭州市交响乐团。在现有体制不变的前提下,采取聘任、借用等形式,在全国范围招聘优秀音乐人才,高质量引进、配备交响乐团职员。市每年采取“以购代拨”的形式,出资采购交响乐团的产品,打响杭州文化品牌,力争通过几年努力,成为国内有影响的乐团。
9、构建文艺作品展示平台。要一手抓创作,一手抓展示,使文艺作品有锤炼、打磨的舞台,使广大市民能及时分享精神产品生产的成果。继续办好每年的新年音乐会、“西湖之春”艺术节、西湖国际音乐节、“人间天堂”文艺晚会、“西湖六月中”大型艺术成果展示、特色文化广场演出、新剧节目展演、万千场文化活动下基层、机关音乐欣赏会等活动。要不断改善文艺精品展演条件。争取近年内,使市属每个文艺院团都有一辆方便灵活的演出车辆,逐步改善文艺展演条件。
10、加强文艺精品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市文艺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文联、市社科院、杭师大等单位分管领导、特聘专家学者组成,负责研究文艺精品创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资金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文艺精品工程建设的调研、策划、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