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17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杭州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2005—2008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05〕193号)精神,确定我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经验,研究分析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以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市编委办、人事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6〕56号)要求,全力抓好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规范乡镇党政机构设置、整合乡镇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新增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决策调研、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加强决策的执行督查,健全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同时,要把决策制度的建立、决策的执行纳入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对违法决策或决策失误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国有资产重组整合,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制定投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风险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投资效益。
四、改进立法方式。2007年重点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强制性清洁生产管理、地铁建设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紧密结合杭州实际,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立法工作。立法草案要有适度的超前性,在制度设计上有创新。要全面总结杭州改革开放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充分反映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使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努力做到立法工作深入体察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协调等制度,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继续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的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力求提高制度建设的效能。
五、深化“信用杭州”建设。重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完成省个人信用建设试点任务,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初步建成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制订相关的政策制度,逐步开展信用监管工作。进一步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舆论和道德环境,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要不断培育、健全和规范民间组织,发挥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等团体的社会功能。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要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高协会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
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征地农转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农民工“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完善社保基金使用、监管等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八、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当年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用于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综合性政府服务载体功能。整合电子政务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信息统一平台。坚持“两项制度、两项活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九、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岗位,并加强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主实施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研究、积极协调,明确与配合实施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分工、执法职责(主责和辅责)及具体配合措施。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和《杭州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认真做好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加大对各区、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力度,开展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依据。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
十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程序建设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统一本系统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案卷格式、内容,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抽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开设投诉举报电话或网址、信箱,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各级政府要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使用“全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软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办理;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要实行行政复议庭审制度,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要强化以协商、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机制。区、县(市)政府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按照《杭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倡导和鼓励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要严格执行,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
十四、深化“平安杭州”创建。加强信访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工作,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加大对信访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工作的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力度,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要注重行政调解,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强化调解职能,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机制,及时化解争议和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情民意调查、人民建议征集、信访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工作,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源头管理和执法监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继续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森林防火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增强抗灾防灾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整合资源,提高公众救助能力,实现预警、动员、反应、处置的整体联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十五、加强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资金的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赔偿、补偿费用的使用管理。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使法制工作机构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十七、加强《纲要》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落实《纲要》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把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八、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创建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杭州”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在各区、县(市)和市级行政机关开展争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活动,在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本地区依法行政创建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