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
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2007〕3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的实施意见
(市体育局 二○○七年六月十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建设“新农村小康体育工程”的要求,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素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基层、惠及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资源、讲求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加大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力度,开展创建“小康体育特色村”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文化生活品质,为构建和谐杭州、建设“名城强市”、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建成省级体育强县和体育强镇,每年创建100个“小康体育特色村”。搭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带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活动开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全市农村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5%以上。
三、工作目标
(一)体育设施建设。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的原则,制订农村公共体育建设规划,建设农村公共体育场所。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愿投工投劳,建立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区县(市)、乡镇(街道)每年要有一定的经费用于更新和维护农村公共健身设施。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主要用于体育器材的配置。
坚持多样、实用、就近、方便的原则,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未列入省、市经济重点扶持的乡镇(街道)要加强村(社区)健身设施“三化”(园林化、人性化、人文化)建设和“三位一体”〔健身点、篮球场、乒乓球室(场),条件允许的设在一处〕建设。要结合村(社区)文明创建、环境改造和整治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每个行政村(社区)有一处以上公共体育活动场地,每千名村民有一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村(社区)有一支以上健身队伍,每个村(社区)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健身活动,45%以上的村民都会一项以上体育活动。
加大农村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力度,实现辖区内体育设施资源共享,并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免费开放为主、适当收费为辅,全日开放和分时段开放相结合,提高公共体育场所设施的利用率。
(二)体育组织建设。
至2010年,建立健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体育指导(辅导)组织,以各单项运动为主线、单位站(点)为基础,建立乡镇(街道)文体站、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乡镇(街道)辅导站、村(社区)体育指导站、晨(晚)练点等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各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民体育协会组织,制订本辖区农民健身实施计划,统筹安排人员,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健身活动。
乡镇(街道)成立的体育辅导站,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文体站负责人、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人、辖区内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等为成员,指导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身活动。
村(社区)成立的体育指导站,由村(社区)有关人员兼职,积极引导企业家和热心体育人士加入。体育指导站可分设各种单项体育健身队,也可与大专院校体育系、各类体育学校结对辅导。
市和区、县(市)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活动,组织体育骨干、农村干部、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人/万人,逐步形成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三)体育活动组织。
结合当地农村传统和风俗习惯,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的原则,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民健身意识。要适时举办科学文明的现代体育健身知识讲座,反对不健康、不文明的锻炼方式,反对邪教,促进农村体育活动健康开展。
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竞赛表演等活动。特别是对当地群众基础较好的项目,如篮球、乒乓球、武术、舞龙、棋类、健身操等体育活动,要做到经常开展,定期举办,形成传统。
积极促进文体结合,充分利用节假日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和体育“三下乡”活动,使体育活动成为文明创建、和谐家庭、活跃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市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调研试点。
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做好“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调研,确定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作为创建省、市级体育强镇的试点,并组织实施。
(二)总结试点,以点带面。
2008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其他乡镇(街道)延伸;至2009年,全市4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省级体育强镇的标准。
(三)逐步推开,全面实施。
至2010年,全市6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省级体育强镇的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体育局、市农办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文明办、市体育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区、县(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督查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进展情况实行两级督查制度。市对区、县(市)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对本辖区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并总结经验。
(三)评估与奖励。
“十一五”期间,每年由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创建体育强镇工作,组织对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农村小康健身工程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被评为小康体育特色村的单位,由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