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杭州市民营企业家健康体检
和疗养休假制度》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7〕4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民营企业家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制度》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5月17日
杭州市民营企业家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制度
近年来,杭州市的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全市民营经济已占GDP比重60%以上。民营经济的发展,在繁荣我市经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关心民营企业家的身心健康,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营企业家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人才资源中的稀缺资源,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的身体状况直接关系到杭州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影响着杭州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不仅应关心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应关心民营企业家的健康,切实把民营企业家的健康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从2007年开始,市本级在全市范围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150名左右的民营企业家,每年由市里统一组织,选调优秀的各科医务专家,分2—3批安排健康体检,时间一般在每年的第三季度。
三、民营企业家每年的健康体检,原则上与疗养休假和健康知识的讲座结合起来。在进行健康体检的同时,安排健康知识讲座,学习了解保健常识,并安排疗养休假活动,时间一般5—7天。
四、体检结束后,要组织医务专家对各民营企业家体检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如发现有病灶的,要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并有针对性地安排检后治疗。
五、加强与民营企业家保健服务的联系和沟通。如民营企业家感到身体不适时,可及时与市卫生局(市保健办)联系,市卫生局(市保健办)要及时安排医务人员就诊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跟踪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情况。建立民营企业家健康档案,发放民营企业家就诊优先卡。
六、列入市本级民营企业家的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卫生局(市保健办)负责组织实施,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经费,在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中开支。
七、各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市里的做法,每年都要安排一批未列入市级名单的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
八、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党委、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宣传,努力扩大影响面,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