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2007〕42号)
时间: 2007- 06- 22 09: 4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新一轮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7〕42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至2011年,为农民办10件实事。
  一、实施联乡结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活动,市、县两级组织100个以上由党政领导、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组成的集团联系100个以上乡镇,动员1000家以上企业(单位)结对1000个以上行政村,共建新农村。
  二、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全市累计完成100个示范村和1000个重点整治村任务,完成20个以上整乡镇连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成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整治。
  三、培训转移新型农民。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累计培训农民1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432万人。
  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强化农民健康保障。到2011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上年农民纯收入的2%。建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0%以上。建制乡镇卫生院功能转换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比例达100%,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达70%。
  五、抓好农村饮用水和农村改厕工作。改善和解困农村118万人口的饮用水条件。新增3万户卫生厕所,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新增13万户无害化户厕,全市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62%。
  六、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七、完善乡村文化设施。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到2011年,全市85%的乡镇(街道)成为“杭州东海文化明珠”,其中“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的比例达到45%。全市90%的行政村建成文化活动场所。
  八、推动下山迁居致富。重点对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的高(深)山地区,特别是海拔高于中心村(安置地)300米以上的高山村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农民实施下山迁居。累计完成下山迁居1万人。
  九、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运输网,加快农村客运站设施建设,到2011年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7%以上。
  十、实施农村星光计划。到2011年,全市行政村基本完成农村星光计划,为农村老人提供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服务场所。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实施为农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有效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促进为农民办实事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杭州市新一轮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目标任务表(略)
   2、杭州市新一轮为农民办实事工作区、县(市)任务分解表(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