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2007〕10号
(2007年3月2日)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证。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省委习近平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同时,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浙委〔2007〕51号),对活动作了具体部署。为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根据浙委〔2007〕51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重要意义。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干部作风也是决定性因素。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委、省政府就专题召开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切实贯彻中央精神,以良好作风推动新一年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生活品质之城”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雷厉风行、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积极投身于“作风建设年”活动之中,通过继承和发扬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树新形象、创新业绩,努力取得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积极成效,合力共创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
(二)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共创“生活品质之城”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目标要求。要根据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和《意见》部署,按照“注重深化认识、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建章立制、注重统筹兼顾、注重领导带头”和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杭州实际,努力做到:使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使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通过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
二、重点内容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大兴学习之风。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校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2、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进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深化政务公开,出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继续深化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3、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认真执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许可证制度,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出现新的变相项目。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坚持和深化领导干部下访、约访、联系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多同普通群众、基层干部、先进模范、专家学者交朋友,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站所服务意识,在基层站所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满意站所”,促进基层站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4、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管理,执行经费标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礼仪。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公务迎送活动,不得搞层层陪同,不送土特产。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中午就餐不饮酒,推行自助餐。
5、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全面清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停建和缓建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
6、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用公款信用卡私人刷卡消费。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三、实施步骤
要按照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007年2月—4月)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要结合实际,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学习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作风建设年”活动。各级组织、宣传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经常性的教育、管理机制。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月—8月)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地查找和整改。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查找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到活动的始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探索开展有关评议活动,加强明查暗访,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9月—12月)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把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与时俱进地改进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建立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考评办、市政府纠风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所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明确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做到抓总负责、指导监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真抓实干、力求实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投身于“作风建设年”活动之中,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要领导要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抓好本级,带动下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注重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立足于整合资源,搞好结合,推动当前工作。要与学习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上来,发扬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良好作风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与开展共创“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为初步打响“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开好局、起好步;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市和区县(市)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与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和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结合起来,找准差距,着力整改,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效能和服务品质;与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正在陆续召开的200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结合,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与深化已经开展的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规定相结合,健全长效机制,形成长效成果;与完善、落实2007年度各项工作计划相结合,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工作的同时,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以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为新一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监督。要着眼于真正解决问题,着眼于人民群众满意,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要专门设立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的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今年底,各地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