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6〕18号)
时间: 2007- 02- 25 02: 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的
若 干 意 见
市委办〔2006〕18号
(2006年12月2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杭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1、我市广大企业退休人员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如何顺应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关心企业退休人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2、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不仅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谐文化,打造“和谐杭州”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大力度,综合施策破解“七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深化,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3、建立社区企业退休人员自我服务骨干队伍。以退休党支部成员、楼道长、小组长、退休人员各类活动组织负责人以及曾获得劳动模范和优秀党员称号、曾担任企业领导的退休人员为主,建立企业退休人员自我服务骨干队伍,并定期组织培训。要重视发挥他们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群众联系广、政策信息灵的特点,在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退休人员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文体活动、扶贫解困等工作。
  4、切实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要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完善退休人员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他们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小组学习一般为每月一次。要精心设计载体,结合街道社区实际,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兴趣的各种文体活动,做到寓教于乐。要重视发挥退休人员家属、亲戚、朋友的作用,针对性地做好有关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市有关部门要牵头开展教育活动、编写教育宣讲材料,指导街道社区及时组织好形势任务的宣讲,不断提高退休人员思想觉悟,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社区工作人员要改进作风,经常深入到退休人员当中,开展走访谈心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重视加强企业退休人员宣传工作。市属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宣传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杭州”的重要抓手,一以贯之抓好“破七难”的各项举措;及时宣传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改善服务的有关措施;及时宣传广大退休人员顾大局、识大体的好人好事;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工作。要增加有关退休人员政策资料的发行量和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社区各种宣传设施,以墙报、宣传栏、宣传画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积极开展社区为老服务活动。大力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形式的为老服务,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服务业,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聘用年龄适当、热心为老人服务、有一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人员,对社区内高龄、残疾、孤寡、独居、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安慰、代办代购、中介服务等就近、便利的无偿、低偿服务。劳动保障、民政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社区为老服务活动的全面开展。
  7、进一步畅通企业退休人员诉求反映渠道。各区信访部门要设立企业退休人员信访接待点,在各社区公示办公地点、时间和电话,按照《信访条例》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好退休人员的信访问题。建立企业退休人员信访问题月报制度,定期向市有关部门报告,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区、街道建立完善座谈会和走访制度,定期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座谈和上门走访,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畅通渠道,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
  8、加强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工作。以区为单位,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资金,经费由各区筹集,专款专用。市财政补贴适当经费作为启动资金,其中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为各100万元,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为50万元。从2007年起,市财政按每名企业退休人员5元/年的标准,根据各区管理服务退休人员实际人数,对困难帮扶资金予以补贴,区财政按1∶1配套。要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摸清底数、搞清情况,对确有困难的退休人员,切实做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
  9、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经费。6个老城区按每名退休人员5元/年,街道按每名退休人员15元/年,社区按每名退休人员50元/年核拨工作经费,区和街道工作经费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社区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和教育培训费用支出。其中社区工作经费中用于社区企业退休人员自我服务骨干队伍建设的费用不低于40%。
  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的作用
  10、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的《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精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街道、社区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保证每一位退休人员党员都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11、实现楼道党支部全覆盖。按照地域相邻、人文相近、就近方便的原则,以20名左右党员为单位组建楼道支部,做到党的基层组织进楼道、党的教育活动进楼道、党的作用发挥进楼道、党的先锋形象进楼道。
  12、增强党小组的凝聚功能。要总结推广建立特色党小组、功能型党小组的做法,根据退休人员党员居住区域、兴趣爱好、自身特长等因素,突出小型、灵活、分散的特点,把党小组建在楼道上、建在协会上、建在活动团队上,增强党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加强党小组建设和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建设结合起来,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组长一般应由楼道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兼任。
  13、深化社区“领头雁”工程建设。结合2007年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深入实施社区“领头雁”工程,切实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要重视从退休人员党员中选拔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健康、经验丰富尤其是曾担任过企业领导的同志,担任社区议事机构成员或楼道党支部书记。
  14、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确保党员教育管理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党员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党的重要决议和重大决定,通报涉及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有关情况。退休人员党员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一次。党组织对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要送学上门,并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
  15、丰富党员教育活动载体。社区党组织要根据退休人员党员的特点,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联系户、“党员六大员”等活动,积极宣传退休人员党员奉献社会、服务社区中的先进典型,增强他们退休不褪色、奉献社会作贡献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做到思想常新、理想长存、作用常在。
  16、完善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运用“党员学习积分制”、“党员奉献积分卡”等手段,对退休人员党员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促进党内组织生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无转变的,要按照党内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
  17、关心关爱退休人员党员。各级党组织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退休人员党员,努力做到生活上关心,感情上关怀,精神上激励,条件上改善。要持续开展“党员互助金”、“党员过政治生日”、“三帮六必谈”、“组织帮党员、党员帮群众”等活动,解决退休人员党员思想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18、加强基层阵地建设。要根据“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切实解决退休人员党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问题。要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04〕9号)精神,采取“五个一批”的办法加强社区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每个社区都要建立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退休人员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做到常开常用、常学常新,切实发挥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阵地作用。
  四、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共同创造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19、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市、区、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会议制度,加强研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努力做好退休人员各项服务工作。
  20、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和支持配合。纪检、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劳动保障、人事、卫生、教育、文广新闻出版、体育、信访、总工会、老龄委等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创造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