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7〕1号)
时间: 2007- 02- 25 02: 2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研究推广
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委〔2007〕1号
(2007年1月5日)

  “生活品质之城”体现了杭州城市整体特色和综合优势,是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总体品牌,也是杭州“人间天堂”美誉在新时期的延伸、充实和发展。为进一步打响“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现就“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是对“人间天堂”美誉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人间天堂”美誉在新时期的新内涵、新特点,是“人间天堂”美誉的现代表述。城市品牌对内可以凝聚人心、主导发展、推进工作,对外可以树立形象、扩大影响。加强城市品牌的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就是要通过深入研讨、大力推广、有效管理,使“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真正为民所知、为民所拥、为民所用,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就是要用“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等各个领域的建设,实现城市品牌与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以及各项事业的良性互动、互促共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就是要用“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统领工作品牌,把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融贯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工作中去,使生活品质成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用“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来彰显城市个性,展示亲和力与创造力相统一的城市魅力,使杭州“人间天堂”的美誉得到新的充实和发展。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形成合力,以一流的工作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为城市品牌添光加彩,共同打造“生活品质之城”。
  2、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研究、推广和管理,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关注全市人民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和困难群众,围绕“让我们生活得更好”的主题,突出促进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互动的重点,丰富和提升品牌的文化内涵,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开展多维度、多形式的研究讨论,实施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推广,加强全方位、宽领域的使用管理,使生活品质成为城市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
  3、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社会化运作。坚持党政、知识、企业、新闻“四界联动”,合力推进城市品牌的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党委和政府通过统筹策划,提出主题、把握方向、协调各方,在积极引导研究、推广和管理活动有序、高效运作的同时,充分调动研究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和新闻媒体等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共同打响城市品牌的合力。
  ——整体提升,重点关注。坚持全市人民共创生活品质,共享品质生活,既关注城镇居民,又关注农民;既关注本地居民,又关注外来务工人员;既关注创业品质、工作品质,又关注生存状况的改善。在引导全市人民追求生活品质、提升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生活品质整体提升的同时,把提升农民、企业退休人员、城镇低保户、困难户、残疾人、老人、妇女、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阶层、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品质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主题贯穿、互动发展。坚持用“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统领行业品牌、工作品牌、企业品牌,促进城市品牌在各行业、各领域的主题贯穿,推动城市品牌与行业品牌、工作品牌的组合使用,形成体现各行业、各领域个性特色、丰富多彩的城市品牌表述系统。各行各业要创造性地呼应和打响各具特色的行业品牌、工作品牌、企业品牌,积极发挥行业品牌、工作品牌、企业品牌对城市品牌的烘托、支撑作用,实现各类品牌在互动中共同发展。
  ——统分结合、协调有序。把城市品牌的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点面结合,协调推进。既要注重面上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活动之间的协调与呼应,又要注重活动的多样性、互补性,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各方面以生活品质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既要落实单位对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进行整体的策划、部署和协调,又要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组织)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优势,从多个维度、多个领域协调推进。
  ——以虚促实、提升形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边研究理论边宣传推广,把城市品牌的研究工作与推广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理论研究与城市建设、管理、营销的实践结合起来,把“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落实到城市发展实践中,落实到城市的工作、产品(服务)中,体现在城市标识、物产文化、行为规范、政府服务、市民素养等各个方面。
  ——活动引导、示范带动。在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多种载体开展立体宣传、加强对城市品牌研究与评价的同时,要对能够体现较高生活品质、展现城市生活品质品牌的个体和现象进行直观的、感性的评价、体验和个案研究,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研究与评价
  4、深化“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研究。围绕生活品质与城市发展的主题,委托国内外权威研究机构、知名专家学者实施一批重大调研课题,组织实施一批杭州市重点调研课题,提高研究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杭州“人间天堂”美誉在新时期新的内涵、新的表现方式和新的特点的研究,尤其是要深入系统地研究“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与“人间天堂”美誉之间的内在关系。继续深化提升杭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五大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互动和加强城市品牌培育与管理等领域的研究,积极探索以提高生活品质为重点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建设的路径,努力寻找提升全市人民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加强本地本单位贯彻生活品质发展理念、推广“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思路举措研究。
  5、开展生活品质评价。在《关于生活品质评价的导向性意见》(即“杭州导向”)的基础上,联合国际国内有关研究机构进一步深化研究,构建理性评价与感性评价相结合的杭州生活品质评价体系,对城市(地区)生活品质进行动态评价和科学分析,发布杭州生活品质评价年度报告,引领和促进杭州生活品质提升。在对城市生活品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分化评价体系,形成行业品牌评价标准和企业品牌评价标准。
  6、继续开展“杭州生活品质点评”。邀请院校、文化界的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门、媒体界、企业界专业人士和相关国际人士作为点评专家,每年开展“杭州生活品质点评”活动,实施杭州最具“生活品质”年度人物点评、特色区块点评、特色活动点评和特色社会生活现象(事件)点评,形成国内有一定影响和鲜明特色的评价活动,打造方便杭州旅游休闲的“导游图”、引导杭州特色产业的“示范点”、传播杭州城市文化的“新载体”、展示杭州生活品质的“金橱窗”。积极推动以生活品质为核心的行业点评活动,形成各行业主导性的权威点评组织。
  7、形成城市品牌表述系统。以“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为核心,以城市品牌关键词为基本元素,在吸收“东方休闲之都”、“天堂硅谷”、“中国茶都”、“中国丝绸之府”、“中国动漫之都”等现有行业、工作品牌和各类形象口号的基础上,促进城市品牌、城市品牌“变体”与行业品牌、工作品牌组合,形成城市品牌与行业品牌、工作品牌相互连结、彼此映衬的行业(工作)组合品牌,构建起既突出城市品牌又丰富多彩的城市品牌表述体系,推进品牌序列化。
  8、举办生活品质系列论坛。每年邀请党政界、工商界、学术界、新闻界人士以及有关国际机构与国际人士、国内外有关城市代表参加,围绕生活品质与城市形象、城市特色、城市精神、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城市国际化等主题开展研讨对话,逐步形成标志性的生活品质论坛;依托杭州的优势行业以及品牌企业,举办“休闲生活”、“舒适生活”、“平安生活”、“健康生活”、“便利生活”、“文娱生活”、“美丽生活”、“数字生活”、“学习生活”等九大行业论坛,以生活品质为主题对现有的相关论坛进行引导整合,构建行业性研讨平台,促进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与城市品牌的互动,丰富和充实行业交流活动,提升行业品牌。
  9、促进生活文化对话交流。在园林、服装、餐饮等特色行业组织开展“中西、南北、传统与时尚生活文化对话交流活动”,以对话、论坛、展示、比赛、体验等形式,通过与国际知名生活类产品企业之间的对话,推进东西方审美观、居住观、消费观、健康观等生活方式、生活理念、生活文化方面的对话交流,扩大杭州特色行业和城市品牌在国际上的影响,提升杭州城市的国际化程度。
  10、开设生活品质教研和培训课程。把生活品质列入全市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党校开设以生活品质为主题的教研课程,在加强对“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研究的同时,强化对机关干部的相关培训,培育城市品牌研究与宣传推广的示范者和骨干。联合有关院校和研究机构成立生活品质研究与评价中心,开展生活品质的理论研究和感性评价活动。
  三、加强“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展示与标识
  11、培育“生活品质之城”特色标志区块。按照休闲、创业、文化结合、生产生活生态高度融合的要求,培育和建设一批呼应“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特色区块。着力提升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梅家坞茶文化村、武林路时尚女装街区、丝绸特色街区等为代表的特色街区的品位。加快建设“西湖创意设计谷”等一批创意产业园区,推进工艺美术、服装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环境与生活、创业高度和谐,展示杭州特色生活方式、创业之路和文化内涵的“和谐杭州示范区”建设。开展“寻找杭州最美的村庄”活动,推出杭州新农村生活品质示范点。积极培育生活与工作紧密结合、文化生活丰富、居民广泛参与、包容性强的新型开放社区。开展“一地一品”文化建设活动,充分挖掘地方文物古迹、历史故事、人物传奇、民间艺术、风景名胜、特色产业等的文化内涵。
  12、建立“生活品质之城”展示体验基地。依托旅游集散中心、西湖博物馆等,建设“杭州品牌展示中心”,构建“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展示平台,以创新的思路和手法对城市品牌、行业品牌和企业品牌的相关实物、音像文字等资料以及杭州的特色特产进行集中展示。利用生活品质点评等活动的成果,设立“杭州生活品质展示点”。对生活品质示范产品、企业、区块和行业进行以系列化、线路化、整体化为目标的串联整合,设计推出若干条展示城市品牌、行业品牌和企业品牌的特色旅游线路,建立若干个可看、可听、可闻、可尝、可试的体验式的城市品牌展示点,并作为“我看杭城新变化”的重要内容。
  13、构建城市标识体系。以推广、展示和提升城市品牌为目标,实施杭州城市CI工程,进一步从形象、色彩、质感等维度丰富完善体现“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人间天堂”美誉和“精致和谐、大气开放”人文精神的城市识别系统。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城市建筑的基本风格、基本色调和街道立面景观。设计制作城市吉祥物、城市纪念品和反映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图案和标志性雕塑,首先在党政部门公务活动、公共服务设施中推广使用,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建立城市文化标示体系,设立文化遗存记忆牌,制作《杭州城市文化地图》。推出《杭州品质生活推介手册》,设计具有杭州特色的生活引导体系。
  14、推进城市标志建设。在城市景观、文化设施、建筑等领域建设和评定一批体现“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人间天堂”美誉的标志性建筑和设施,提升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的感性认识。进一步打造西湖、钱塘江、运河、西溪湿地等自然文化景观,建设城市的标志性景观。高标准建设钱江新城,建设体现“精致和谐、大气开放”城市人文精神的标志性建筑群和生活品质城市新窗口。关注城市路灯、各类指示牌、候车亭、道路隔离带等城市设施和城市细节,促进艺术化设计、人性化设置、国际化标注,建设体现城市品质和人文关怀的市政设施。
  15、打造生活品质序列会展。以生活品质主题串联的方式整合、统一包装现有和新引进的会展、节庆活动,形成健康生活、休闲生活、舒适生活、艺术生活、美丽生活、数字生活、创业生活等生活品质序列会展,促进相关会议、展览、节庆活动从不同的维度、不同的领域对“生活品质之城”呼应,形成主题贯穿、多维呼应的整体,打造宣传、展示、推广城市品牌和促进城市品牌与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互动的重要平台。
  16、推动特色行业(企业)品牌展示。充分利用行业品牌、企业品牌对城市品牌的促进作用,依托城市特色行业、知名企业提升城市和城市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重点组织丝绸、女装、茶、软件、动漫、医药、工艺美术等具有较高文化内涵、体现杭州特色的行业,开展或继续深化丝绸文化之旅、无我茶会、中国国际动漫节、西湖论剑、女装万里行等以国际、国内市场为目标的行业品牌、企业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推动特色行业走向国际。
  17、培育和推选标志性人物。城市市民是城市品牌的鲜活载体。组织开展年度生活品质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一批较好体现“休闲、文化、创业”三位一体、具有较高生活品质的典型人物,用标志性人物生动诠释“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注重把生活品质的主题融入“创业新星”、“科技创业之星”、“青年标兵”、“行业大师”、“金牌服务人员”、“平民英雄”、“见义勇为”等评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以创业创造来提升生活,鼓励人们在平凡的岗位、平凡的生活中追求优异、追求生活价值、追求生活品质。
  四、加强“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宣传与推广
  18、加强城市品牌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推介。围绕“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以应用推广为目的,以市属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介为重点,利用境内外有效的宣传媒介和推广渠道进行立体宣传,通过对“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进行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组织城市品牌主题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城市品牌的对内对外宣传推介的力度。在对外宣传中要突出杭州城市综合优势的宣传重点,包括风景的优美、经济的发达、文化内涵的深厚、生活的高品质、投资环境的优越及文化高度包容性等方面。
  19、推动“生活品质之城”主题文学艺术创作。以反映杭州文化、休闲、创业高度融合的城市生活状态为主题,在文学界、艺术界组织开展主题创作,举办“杭州故事”名家创作、城市雕塑创作、绘画创作、市歌征集、影视剧创作等活动,创作一批传承历史生活文化、展示现代生活文化的精品文学、优雅艺术作品,形成杭州市歌、城市雕塑和有利于“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推广的文学故事,制作反映城市特色、人文物产、生活品质的影视剧,创作体现杭州生活文化的艺术节目,以艺术的方式展示杭州的生活。
  20、加强城市品牌宣传载体建设。在市属主要报纸、电视、网站推出城市品牌宣传专栏、专题节目,设计制作体现“生活品质之城”、“人间天堂”城市特色和城市形象的画册、招贴、读物和专题片等宣传品,出版反映杭州生活品质与城市品牌的书籍、刊物,形成系统介绍杭州城市品牌的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社区建设信息亭,加快公众服务信息终端建设。联手门户网站,办好“我们杭州网”,使该网站成为宣传展示杭州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的主网站。推出“生活品质城市”栏目和频道,构建宣传推广“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和新的生活理念的主渠道。
  21、加强市民素质和公德建设。市民素质特别是市民的公德行为是城市品质的核心要素和直接展示。积极推进行风建设,推动各行各业完善和践行本行业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城市窗口单位要形成符合“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要求的规范的服务行为体系、服务用语体系。深化文明礼仪创建、公德行为倡导、“春风行动”、志愿者服务、帮扶弱势群体和“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借助市民学校“电视讲坛”平台,开办“生活品质大讲堂”,构建“市民公德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加快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培养市民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公德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夯实城市品牌的基础。从市民的日常生活入手,突出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多层面的社会教育体系,培养公共精神,树立先进的生活观念,增强创造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市民的素质和追求生活品质的能力。
  22、着力提升低收入阶层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必须关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等民生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行路难停车难”、“办事难”、“清洁保洁难”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展老龄事业;实行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建立少年儿童和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开展“春风行动”,健全“四级救助圈”,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率,不断完善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建设智残人托管中心,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推进“两个房等人”,完善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和廉租房“四位一体”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抓好危旧房改造;推进“公交优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23、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整合政府、行业、企业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对外宣传交流活动。积极推进旅游国际化战略,组织相关企业、高等院校、媒体、文艺团体等单位和组织,以学术研讨、文化交流、艺术表演、产品展览、企业展示、人物介绍等多种形式,每年推出一个重点,选择一个有影响力的城市,对杭州进行大型的、立体化的、全方位的宣传。将“生活品质”点评活动有关成果与纳入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相结合,编制《杭州城市生活品质国际旅游访问点指南》,推出“感受生活,体验杭州”旅游产品,通过旅游市场的开拓提升“生活品质之城”的国际知名度。调整充实外宣采访基地,深化“博览杭州”外宣活动。推进中外学生的互访交流,设立杭州城市生活体验项目,通过学生及家长的体验宣传推介城市品牌。
  五、加强“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管理和保护
  24、加强“生活品质之城”的商标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城市品牌的商标注册工作,以“生活品质之城”为主商标、以“生活品质之城”相关近似表述为防御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商标注册。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和保护,制订《杭州市城市品牌管理和使用办法》,设定科学、规范、统一的标准,建立城市公共品牌的准入、淘汰机制。开展城市品牌使用年度审查和评选活动,对促进城市品牌提升的,予以一定的奖励;对城市品牌和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撤销使用资格。冻结涉及城市品牌及相关商标注册文字的企业名号、地名、街名、楼盘名称等的登记,加强城市品牌和相关商标的图形和文字的版权保护,做好城市品牌和相关商标的域名登记工作。
  25、建设品牌资料库。建立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档案,对杭州的各种称谓、名人、老字号、著名景点、标志性建筑物、优势行业、知名企业、驰名商标等品牌资源进行采集和整理,实现对各类品牌、品牌资源的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加强对政府拥有城市道路、过街地道、站点站牌(公交和地铁)、桥梁、广场、大型活动、宣传手册等资源整合,建立广告载体资源库,加强品牌宣传引导,优先考虑较好呼应“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形成宣传推广的合力。
  26、打造展示城市品牌的行业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是城市品牌宣传推广的重要载体。积极推动行业、企业以城市品牌为背景和支撑,以优质产品和服务为中心,培育知名品牌。对条件成熟的行业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发挥行业品牌在城市品牌、企业品牌间的联结作用,用行业品牌催生更多企业品牌,使“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在各个领域、行业具体化。重视企业品牌对城市品牌、行业品牌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保护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开展“千家企业创名牌”活动,通过企业品牌的汇聚、知名企业品牌的带动等方式,形成品牌集群和行业品牌,传播城市品牌和生活品质理念,打响“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
  27、完善品牌信誉提升机制。建设政府、媒体和消费者联动的品牌信誉社会化评价机制。加大政府监控力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和完善绿色产品、放心产品等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利用媒体对品牌的重大影响,引导媒体在品牌培育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品牌信誉评价公众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投诉服务工作,畅通消费者对产品(服务)投诉渠道,发挥好消费者对品牌监督的积极作用。
  六、强化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28、建立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市城市品牌研究推广与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第一副主任,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规划、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具体负责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统筹策划、组织推进、协调督查,制定和组织实施《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年度行动计划》,并进行评价考评。
  29、成立城市品牌研究与推广促进会。组织生活品质以及相关学科研究、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行业界、媒体界人士,成立城市品牌研究与推广促进会,以党政界、学术界、新闻界和企业界联动的形式,推进城市品牌的研究、评价、宣传、推广,对城市品牌的研究、培育、推广、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鼓励和支持成立行业品牌研究与促进组织,提升行业品牌,促进城市品牌与行业品牌、企业品牌的互动。
  30、加大政策支持。从2007年到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品牌的调查研究、策划宣传、评价奖励、品牌推广、品牌保护、活动组织。市城市品牌研究推广与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资金的统筹安排,并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研究制订促进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互动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有利于城市品牌推广的行业品牌、企业品牌的政策扶持。对经认定的、符合要求的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予以适当奖励。市有关部门对经认定的能代表城市形象的行业品牌、企业品牌在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这些品牌利用城市道路、建筑等基础设施和政府主办的文化体育活动冠名等进行品牌宣传,予以支持和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