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杭政函〔2007〕216号
时间: 2007- 12- 25 11: 10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
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杭政函〔2007〕2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我市的声誉和形象。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必须指出,我市的一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条件较差,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不高;部分块状产业层次不高,标准水平偏低;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少数企业缺乏诚信,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推进质量振兴活动
  (二)大力实施“名牌工程”。围绕打造“品牌大市”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杭州名牌;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集群,实现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与城市品牌的互动。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整体竞争力,全面打响“杭州制造”。充分利用省会城市科研院所和人才集中的优势,鼓励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着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品牌价值,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区域经济、块状经济等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抓好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品牌引领的作用,推动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打响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三)扎实推进“标准化工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强制性标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鼓励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争取设立国家专业技术标准委员会(分委会)和秘书处,抢占技术标准的话语权,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加强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发挥我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产业的技术优势和生产优势,研究制定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标准。加快标准推广实施,积极抓好高新技术、节约型社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技术标准的试点工作。加大农业标准推广力度,加强农业标准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杭州市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技术标准通报、信息沟通等制度以及标准制修订的快速应急机制,为企业和部门提供WTO/TBT的有关技术法规、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检索利用服务。建立贸易技术壁垒、反倾销和产业损害等三大预警体系,帮助出口企业掌握和运用国际贸易规则,规避贸易技术壁垒和各种出口风险。
  (四)大力实施“技术保障工程”。加快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加大设备投入和人才引进,尽快形成以国家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级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全市质检体系,不断提高综合检测能力。做强国家检测中心,依托国家水产品及加工食品检验中心,建立杭州地区食品检测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抓紧建成五金建筑材料和羽绒制品两个国家检测中心。做大省级中心,根据全市产业发展布局,加强省级中心建设的统一规划,通过整合资源,走联合发展之路,使省级中心规模、项目、技术能力在全省领先,为产业发展服务。做专市级实验室,引导企业加强自检能力建设,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建立检测实验室,各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等产业集聚区要率先建立集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检测平台,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鼓励检测机构扩大与国外检测、认证机构的项目合作,实现多边互认,为我市出口企业提供快捷、优质、便利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开放型经济的能力。
  (五)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检验检测,严格落实售后服务责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活动,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科学计量的基础工作,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确保产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重视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着力抓好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大力推行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认证市场监管,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
  (六)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立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质量信用电子档案,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质量高、信用好的企业,要从政策、资源配置等各方面予以扶持与倾斜。实施质量违法“黑名单”制度,对以次充好、以劣冒优、以假乱真的企业及违法经营活动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提高质量失信企业的违规成本。建立健全质量举报制度,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依法保护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三、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七)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准入企业的后续监管,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环境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监管网络,加强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监管,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有效控制农兽药残留危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促进小作坊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食品企业。
  (八)严把货架关和餐桌关。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对所有食品经营户实行实名登记制。强化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产地禁入规定。进一步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深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建设农村新型流通体系。强化餐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完善餐饮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以食品、农资、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
  (九)严格实施市场退出制度。认真落实企业产品召回的有关规定,督促生产企业、销售者主动召回、停止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依法实施强制召回,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确保强制召回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坚决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照。
  (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落实区域打假责任,深化区域性、行业性质量整治。从重打击并坚决取缔制假售假的源头和窝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非食品物质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等行为。对经销者在经营活动中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加强质量标志和商标的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逃漏检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和病源传入传出。加强出口食品生产管理,严格实施疫情疫病、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引导企业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科技含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维护我市产品形象和国际声誉。
  (十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科学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涉及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质量问题突出的食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重点产品质量预警,加强对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对潜在质量风险的评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治和宣传等工作,尤其要预防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营造全社会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三)切实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企业和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经营管理理念,对其生产、销售、经营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负责,建立实施质量责任制,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业企业要对所售商品质量负责,依法承担质量责任,对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缺陷产品要主动下架,自觉抵制假冒质量标识、虚假质量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我市发生的重要、突出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和防范。超市、连锁、特许经营等商业企业要加快推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
  (十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有效发挥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的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实施行业质量提升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利用管理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等工作。
  (十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以“质量兴业”和“品牌兴企”等活动为抓手,引导地方、行业和企业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深入开展“3·15”、“质量月”、《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群众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普及质量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为重点,使质量活动不断深入到社区、乡镇和农村,形成全社会关注、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公共信息发布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以质取胜战略和品牌战略,大力宣传先进的质量理念、绿色营销理念和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防假辨假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研究措施,抓好落实。市政府已成立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地也应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落实目标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本地、本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目标责任和工作落到实处。监管部门的权力和监管责任必须一致,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一线监管工作,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十九)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统筹管理、资源配置和条件保障,研究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建立稳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投入机制,落实监督抽查、检测技术机构能力提升、基础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等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十)实施质量激励。开展质量管理优秀单位评选活动,表彰在质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形成以质取胜的激励机制。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