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8年度《杭州政报》赠阅和订阅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2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政报》是行使政府公报职能的市政府机关刊物,是发布政府行政规章的标准文本,其刊登的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几年来,《杭州政报》在促进政务公开、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民主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和保障人民群众对法规政策的知情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杭州政报》在发布规章、宣传政策、沟通信息、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2008年度继续向市级各单位,各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行免费赠阅,同时根据部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需求,实行自愿订阅。现就做好2008年度《杭州政报》赠阅和订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杭州政报》的赠阅和自愿订阅工作,努力满足社会需求。《杭州政报》赠阅的范围及数量有限,目前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因此,在做好赠阅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自愿订阅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杭州政报》性质、作用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了解、认识《杭州政报》,做好没有列入赠阅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订户的订阅服务工作;同时做好赠阅单位名单的核对、上报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杭州政报》的签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各受赠单位(含图书馆、新华书店、办事窗口、车站、星级宾馆等)要安排专人做好《杭州政报》的签收、保存工作,为群众查阅、使用《杭州政报》提供方便;邮政部门要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杭州政报》的订阅服务和及时投递等工作。杭州政报社要进一步做好编辑出版工作,确保刊物质量,准时出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杭州政报》是发布市政府行政规章的标准文本。做好《杭州政报》赠阅和订阅等宣传发行工作,是做好政府政务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认真部署,落实人员,把《杭州政报》赠阅和订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未尽事宜,请与杭州政报社联系,联系电话:85252566、85251205、85252536。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