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相关问答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答:应向生产经营地点所在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的企业,应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①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②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④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⑤生产加工功能间布局平面图(标注面积)、生产工艺流程图,新建、扩建、改建后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⑥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照片1张/人;
⑦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卫生设施设备清单,卫生质量检验机构人员、仪器等资料;
⑧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
⑨生产用水的水源、水质资料;
⑩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2)食品销售企业
①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或单位名称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单);
④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⑤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⑥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⑦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3)饮食服务企业
①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或单位名称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单);
④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⑤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⑥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⑦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4)食品摊贩
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占道证、设摊证等);
③生产经营项目;
④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⑤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3、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事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填写并递交相关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办证材料。对属于该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如果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窗口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卫生行政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审查。依法需要对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检验、检测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
(4)决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印章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最长需要多少时间?
答: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在许可申请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食品卫生许可证如何年检?有效期几年?到期如何延续?
答:食品卫生许可证不需要年检。有效期四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6、对食品从业人员有何要求?
答:上岗前需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食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
7、遗失食品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补证?
答:应登报声明并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证。
8、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筹建过程中怎样办理许可证?
答:可申请办理临时卫生许可证,注明筹建用,有效期12个月。
9、集贸市场是否需要领取卫生许可证?
答:集贸市场不需要领取卫生许可证,但集贸市场必须经卫生审查合格后开业,卫生行政部门以书面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
10、自制零售的加工与销售场所是否可以分离?加工场所面积需要多少?
答:可以分离,但必须在同一区、县(市)区域内。加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家庭内,面积应大于30m2。
(市卫生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