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造“天堂硅谷”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市委〔2006〕11号)
时间: 2006- 08- 25 03: 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打造“天堂硅谷”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


市委〔2006〕11号
(2006年7月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全省自主创新大会精神,总结我市“天堂硅谷”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模式的创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型发展道路,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特就进一步打造“天堂硅谷”、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意义
  1、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杭州新时期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全局、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了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在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杭州作为浙江省省会和长三角南翼重要的中心城市,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丰富的创新资源、明显的体制优势、深厚的文化底蕴、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在全省起好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
  2、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天堂硅谷”建设的拓展与提升。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之路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自2000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实施“一号工程”、建设“天堂硅谷”的重要决策以来,牢固确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新技术产业是第一增长点、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制订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人才集聚、鼓励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化综合环境的政策措施,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成效明显,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改善。五年多来“天堂硅谷”建设的成功实践,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天堂硅谷”是杭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核心和支撑,杭州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天堂硅谷”建设的拓展和提升。要准确定位,体现特色,进一步突出打造“天堂硅谷”这个重点,推动杭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3、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引领和支撑杭州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市正处于城市化深入推进、工业化转型升级、从发展中的城市迈向发达城市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加速推进、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等带来的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制约和日趋激烈的科技、市场等竞争的严峻挑战。要解决新问题、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发展层次,必须进一步发挥科技和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作用,着力自主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走创新驱动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杭州抓住发展新机遇、增强发展新动力、构建杭州发展新优势、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也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引领和支撑杭州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二、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4、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条主线,突出打造“天堂硅谷”这个重点,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体制创新为动力、科技创新为核心、服务创新为保障,着力构建城市创新体系,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从资源依赖型、投资拉动型向人才支撑型、创新驱动型转变,努力走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和谐创新发展之路。
  5、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定位。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走杭州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使杭州成为稳居省内首位、跻身全国一流、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科技强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的历史性跨越,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使杭州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天堂硅谷”;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城市战略,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理念、体制、科技、服务创新,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使杭州成为创新氛围浓、创新环境优、创新实力强的创新型城市。
  6、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创新投入大幅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5%,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75%以上;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2000件和7000件,其中发明专利和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有突破性进展;创新成果转化取得突破,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5%,信息产业、新型医药、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有较大突破;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显著提高,创新成果在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领域广泛应用,支撑创新的人才体系、融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35%以上,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85%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以上,创新驱动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7、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本原则。从杭州的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出发,总结“天堂硅谷”建设的成功经验,建设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五个结合。一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重点、有选择地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全面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应用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应用,促进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顺畅衔接,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城市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在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立足杭州产业优势,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的互动发展格局,加速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大公司战略与群体战略相结合。坚持“抓大不放小”,继续实施大企业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较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顶天立地”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在推进技术创新中的龙头和骨干作用。同时,积极扶持发展科技型、成长型“铺天盖地”中小企业,推动其做大做强。四是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与市场配置力相结合。有效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激活企业创新主体,大力整合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和动力。五是科技创新与理念、体制、服务创新相结合。弘扬创新文化,倡导创新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成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制度体系,营造全社会创新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以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服务的创新突破,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点任务
  8、切实提高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开放型自主创新模式,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和未来要求,正确选择自主创新的突破口,积极培育原始创新,重点突破集成创新,全面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先进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积极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循环经济、节约型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安全与人口健康等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促进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顺畅衔接,切实解决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通过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领先、产业特色明显、竞争优势突出的高技术企业群体,着力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全面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
  9、加快战略产业的创新发展。继续实施“天堂硅谷”一号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提升产业信息化水平,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基础、优势和市场前景,集中力量发展信息、新型医药、特色装备制造、新材料、环保产业、文化创意、高效农业、知识型服务业等战略创新产业和高端产业。做大做强信息产业,不断拓展通信、软件、微电子、数字电视、动漫、网络游戏六大产业链,加快“信息港”建设。到2010年,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培育新型医药产业,形成以生物医药为核心,现代中药为基础,现代化学医药、新型医疗器械协同发展的新型医药产业结构,加快“新药港”建设。到2010年,新型医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以汽车及运输设备、成套设备、机床和仪器仪表制造业为重点,做优特色装备工业,提升集成配套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以废水深度处理、环保设备制造、环保材料研发和环保服务业为重点,发展环保工业。以开发纳米、光电子等新型材料为重点,发展新材料工业。发挥杭州城市优势和资源特色,推进科技与文化有机结合,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建设区域性创意设计中心,使杭州成为全国创意产业重点城市、长三角创意产业重要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生物农业。以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传媒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发展知识型服务业,使杭州成为全省知识型服务业大市和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同时,加强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由“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提升。加强服务业的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科技含量,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10、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创新。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推动城市建设管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创新,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信息化和公共事业信息化,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整体水平。建立城市管理服务基础数据库,加快城市数字化管理。加快数字电视、综合智能交通、“市民卡”等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城市现代化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生态化建设,加强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倡导绿色消费;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抓好节约型社会建设。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广一批服务农村发展的适用技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发挥杭州人文优势,加快建设文化名城和科技强市、教育强市、卫生强市、体育强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深入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现实问题,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好的理论指导和精神支撑。
  四、切实加强创新载体建设
  11、加快开发区建设。我市现有的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是我市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环境,增强创新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提高对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承载能力。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提高研发机构密集度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集聚度,充分发挥其在建设“天堂硅谷”中的龙头作用和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作用,使之成为带动杭州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创新型示范城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建区”与“造城”一起抓,提升创新创业环境,凸显产业特色,加快建设以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技术产业为先导、产学研一体化的国际性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科技创新先导区、新世纪大学城和花园式生态型副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东工业园区、临江工业园区、钱江经济开发区、余杭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各自的功能定位,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加大招商力度,发展成为竞争力强、规模大、服务优、环境美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态花园型新城。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强省级开发区和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12、加强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和试点工作。国家级基地和试点是创新型城市载体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已拥有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动画教育研究基地、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数字电视产业基地和生物产业基地、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国家专利试点城市等一批国家级基地和城市试点。要切实加强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打造自主创新高地,全面、快速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做大产业规模,使之成为新产业的龙头和示范。要继续抓好有关试点工作,加快城市创新步伐。
  13、大力建设科技孵化器。通过建设各级各类孵化器,培育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巩固提升“天堂硅谷”的一个重点。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孵化器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扶持激励力度,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城区、企业三个层面孵化器平台建设,形成一大批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都要把建设孵化器和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作为工作重点,为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服务。特别是杭州高新开发区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进一步扩大孵化器规模,完善孵化器功能,发挥在全市孵化器建设上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区、县(市)要发挥区域优势,坚持盘活存量与新添增量相结合,分别建立特色孵化器,使其成为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大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办社会化的专业孵化器,特别是要结合市区企业搬迁,扩大企业孵化器建设规模,强化孵化功能。到2010年,全市正式投入运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达50家以上,面积达200万平方米以上,在孵科技企业2000家以上,培育一批技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科技企业。
  五、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
  14、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起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创新活动的主体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特别是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分别达到5%和3%以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扶持力度,重点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中央研究院等技术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
  15、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引领作用。将在杭部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纳入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市政府与在杭高校、科研院所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在杭科教创新资源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引导、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优势产业、面向社会,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进行技术转移与成果产业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开展,带动相关行业提高创新能力。支持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创新资源的集成与整合,促进我市科研机构与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机构共建各类研究中心。继续加大市属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的改革和发展力度,提升转制类科研院所的开发研究实力和持续创新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增强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的公益性服务能力。把握部、省属科研机构转制机遇,强化支持服务,吸引其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使之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
  16、加强国内外的创新合作与交流。跳出市域局限、打破体制限制,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世界,加强区域协作、促进国际合作,在更大范围内聚集创新资源。积极推进我市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支持各区县(市)、企业与市内外大院名校在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建立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在更大范围内有效利用创新资源。继续实施引进大院大所名校战略,以引进团队式、高层次人才和核心技术为重点,鼓励和吸引重点院所、高校来杭建设或联合创办科研教育机构等各种形式的创新载体,参与我市重大项目开发和创新活动。努力吸引海内外科研教育机构,围绕培育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我市企业进行广泛的合作。吸引和鼓励跨国公司等有实力的外资企业在杭设立研发机构,提升现有外资研发中心的层次,不断推进外资研发机构研发和人才的本地化,提高杭州科研实力。
  17、提升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支撑功能。坚持政府引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有机结合,加大多元投入,建立完善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撑和服务创新活动。整合、优化我市现有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知识产权和标准数据库等科技基础资源,建设专利和技术标准信息数据服务、科技资源文献、行业特色数据库、科技成果转化、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等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加强行业和区域公共研发和技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集聚和服务企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中的作用。
  六、健全完善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18、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品牌创造和保护工作机制。建设以专利、商标、版权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体系,构建全市知识产权监管、保护、服务平台和利益激励机制。实施标准提升工程,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着力推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引导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优势技术研制转化成为国家或国际标准。制定名牌战略实施纲要,以自主品牌创新为着眼点,加大名牌扶持与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打造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
  19、形成全社会创新创业的促进机制。大力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积极支持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企业家利用创新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员和科研团队,以兼职或离岗等方式,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各类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项目承包等多种形式转化创新成果、参与科技创业。大力支持知识分子创业,鼓励支持高校师生、科研机构人员、文化人和社会人员创办各类艺术设计室等组织和企业,发展具有杭州特色的产业。鼓励支持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投融资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市级创新企业融资担保资金,引导和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和保险公司、证券机构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鼓励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建立健全中小型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形成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担保代偿评估体系,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21、建立完善公共财政和科技资源的统筹配置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财政科技投入的有效管理。建立健全科技资金有效使用的制度和办法,合理配置和统筹安排我市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构建新型公共财政科技资源统筹管理与运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投入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督主体和监管责任,完善科技投入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
  七、优化促进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
  22、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整合落实现有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构筑创新型人才集聚高地。加强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区、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的人才集聚作用,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深入实施“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工程,加大各类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研究开发、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培养引进力度,加快引进我市发展急需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创新管理人才和创新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一大批具有超前意识、创业精神、善于开拓、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的复合型高素质创业人才和企业家。加强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和留学归国人员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配套服务。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人才柔性流动、高层次人才科研资助、专家学术性交流和休假等制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以出台高层次人才专项住房政策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健全人才激励和服务机制。加大创新型人才奖励力度,重奖业绩突出的创新人才。实施人才发现计划,加大对培养人才和发现人才的奖励资助力度。到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万人,每万人中人才数达到1600人以上。
  23、发挥教育对推进创新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中小学的创新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追求新知、敢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继续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整合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化、普及化,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的十五年教育。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完善已有高教园区功能设施,加快仓前、江东高教功能区建设,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争取到2010年在杭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达50万人以上。积极支持在杭部省属高校发展,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扶持市属高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构建适应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多层次的技能型实用人才,建立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4、努力提高全民科学和文化素质。把公众科学和文化素质建设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市民各种形式的科学普及和创新培训。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科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科协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科普事业。加大财政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与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实施全民学习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社区教育实验区及示范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的科学和文化素养。各地、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都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区、创新型县(市)、创新型单位、创新型企业建设,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科学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鼓励科技创新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全社会舆论氛围。
  25、加强创新创业文化的培育。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和“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杭州人文精神,进一步实践“和谐创业”杭州发展模式,培育科学精神、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在全社会培育“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争一流、宽容失败”的杭州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凭劳动赢得尊重、让知识成为财富、为人才搭建舞台、以创造带来辉煌”的良好社会氛围。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支持基层的创新实践,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八、加强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
  26、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和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自主创新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推动创新型城市的职能和责任,努力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制定和实施杭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纲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导向作用。建立杭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其在打造“天堂硅谷”、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牵头协调作用。
  27、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创业环境。建设公共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府,完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切实降低城市创新创业成本。切实推进党政机关的创新服务和延伸服务,构建一个集党政管理服务、院校所知识服务、企业经营服务与媒体宣传服务为一体的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创新服务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实施主动管理、协同管理、服务管理。围绕提升有利于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环境承载能力,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平安杭州”和“法治杭州”建设,创造规范的法治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大城市交通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缓解杭州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
  28、健全完善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用足用好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引再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等各项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制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配套政策。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规定,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提高政府科技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在整合原有各项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基础上,设立年规模4亿元的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调整和增加。
  29、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在进一步完善区、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的自主创新目标责任制,把创新成果的转化、创新企业的发展、创新人才的聚集等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对创新创业政策、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评价和督查工作,定期分析和评价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和杭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纲要、市级关于激励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