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
市委办〔2006〕10号
(2006 年 6 月 30 日)
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对于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杭州”建设与和谐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法律共同体中平等而不可或缺的一员,在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律师业的发展是一个城市和地区法治建设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保证现代市场经济平稳高效运转的支持系统之一,也是推动“法治杭州”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之一。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律师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来抓。近几年,我市律师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广大律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介入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觉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律师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律师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比较慢,律师队伍缺乏高精尖的专业人才,青年律师的培养比较困难。二是律师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还存在调查难、取证难、会见难、立案难等情况。三是律师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信意识、服务水准还有待提高。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律师在保障市场经济有序、高效、健康运转,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愈加凸显。特别是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涉外法律业务不断增多,律师业面临的国际国内竞争日趋激烈。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没有律师业的长足发展,就不可能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不可能满足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政治文明的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积极发挥律师在建设“法治杭州”、引领和谐创业中的职能作用
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重视听取和吸纳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律师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机制,为议案、提案提供法律帮助。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中,适当考虑增加律师代表的名额。积极建立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各级政法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扩大选拔干部的视野,把律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积极探索吸收律师参政的途径。
发挥律师在促进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律师业发展,为律师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搭建有力的平台。要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事业体制、金融体制、财税体制等改革中,注重吸收律师的法律意见,做好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并建立相应的机制。积极聘请律师为政府采购、招投标、会展业等重大活动服务,为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对外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积极鼓励各类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增强经济交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广大律师要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平等发展。
发挥律师在理顺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其他有效方法和实现途径,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息诉止争、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推动律师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其依法疏导各类社会矛盾的作用。重视发挥律师与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广泛接触的优势,起好政府与民意沟通的桥梁作用。
发挥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广大律师发挥专业特长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律师为基层、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律师为“三农”服务。积极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组织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三、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进一步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坚持和完善司法行政与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会分开,积极支持律师协会建设。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律师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政务公开,合理配置市与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强化区、县(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指导和监督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体制;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全面、及时地掌握律师执业动态,实行律师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散、乱、差”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作用、协调作用、支持作用和引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律师协会要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保障权益、规范行为的职能要求,切实加强对行业的服务和自律管理,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不断完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完善协会决策规则、程序和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则、业务流程体系。制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执业规范与执业准则,完善行业规则,促进行业自治建设。
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律师事务所既是律师的执业机构,也是“两结合”律师管理体系中最基本的管理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自觉管理、自主管理、规范管理的意识,逐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流程,不断加强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律师聘任、委托代理、责任赔偿、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强化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责任。
推进公职、公司律师和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试点工作,不断探索适合公职、公司律师特点的管理模式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发挥律师在依法行政和企业管理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加强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的研究,推进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形成我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并存发展,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局面。
四、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目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积极探索和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和团建工作。加强律师协会党委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障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党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律师基层党组织建设,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单独建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要做好在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律师队伍中的影响,增强党在律师行业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党员律师都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规章制度。党员律师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成为行业中业务精通、诚信服务、热心公益的表率。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在现有组织建制的基础上,根据团员和青年律师不断增多的特点,加强对团员青年律师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团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团员青年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养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倡导和培育先进的律师文化,增强律师的职业认同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关系;在加强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的同时,不断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改进律师执业行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律师诚信评价体系和信息管理制度。
加强律师人才的专业培训。健全完善律师教育培训制度和设立律师人才培训资金。以专业化为导向,加强律师执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律师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律师的服务水平。落实律师培训经费,着眼于高端业务领域,倾力培养和引进高、精、尖业务的律师人才;加强加入WTO后面临的新型法律服务、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惯例和外语的培训,选派优秀律师到国外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律师从事国际法律业务的水平,为律师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参与国际律师业的合作与竞争创造条件。
努力提高律师的综合竞争力。积极响应“融入长三角”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通过在外地、外省设立分所,与国外及港澳台等地律师事务所开展联营等途径,输出杭州的法律服务,积极稳妥地拓展法律服务市场,拓展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公司事务等高新业务领域,学习国内外律师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执业经验,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市场需求,找准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按照市场规律,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事务所;一批适应社会分工、具有专业特色的事务所;一批立足基层社区、服务普通百姓的事务所,形成比例基本合理、专业门类齐全、能够满足社会各种层次需求的法律服务市场格局。
五、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尊重和配合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执业活动,为律师的执业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政法机关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执业权利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律师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利。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律师在房屋土地权属、公司企业登记、婚姻户籍登记及金融财产资信等方面的调查取证权。
完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进一步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彼此关系。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公检法机关之间正常的工作沟通机制,联合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相互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结合杭州实际,依法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和税收、社会保险等政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严厉查处非法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为律师业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新闻媒体要按照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律师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