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杭州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市委办〔2006〕6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4月17日
杭州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
(2006—2010年)
“十五”以来,我市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持续扩张提升,确立并形成了杭州市民营经济大市地位。为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力、调动企业主体力、整合市场运作力,形成合力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十一五”期间更快、更好发展,加快实现我市从民营经济大市向强市的跨越,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号)、《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为依据,提出未来五年我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新时期我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我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背景
(一)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近几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制定实施了两轮“三年倍增”计划,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1、杭州已经成为民营经济大市
经过“十五”期间的快速发展,我市以个体私营经济成分为主体的非公经济已占有杭州经济的半壁江山,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2004年底我市非公企业法人单位数量达到6.05万个,占全部企业的91.8%;非公企业的总资产达到10420亿元,占全市总资产的50%;年营业收入达到10096亿元,占全市总营业收入的87.5%。2005年,杭州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1649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56.5%,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401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8%。
在浙江省内,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已居全省第一。从非公经济口径看,2004年,我市非公企业法人单位数占全省非公企业法人单位数的21.2%,非公企业的总资产约占全省非公企业总资产的25%,非公企业年营业收入占全省非公企业年营业收入的28.9%,均处于全省领先。从个体私营经济口径看,2005年我市个体工商户6.64万户,占全省的15%,私营企业8.86万户,占全省的26%,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3.18万元和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174.72万元,也都位居全省首位。
在全国范围比较,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已处于领先地位。根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04年度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数据,浙江省入选前500强的民营企业有183家,占36.6%,其中,我市入选前500强的企业有53家,占全国的10.6%,占浙江省的28.96%,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省内各市第一。同时,个体工商户数、私营企业数、个私企业从业人员、个私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个私经济增加值等多个指标处于全国前列。
2、民营经济对社会贡献日益增强
作为民营经济大市,民营经济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破解“七大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整体规模和对经济社会的贡献都在全市多种经济成分中居首。2005年,杭州市民营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685.60亿元,占全市商品销售总额的66.1%;规模以上民营工业销售产值2775.03亿元,占全市比重52.0%;全社会民营固定资产投资768.99亿元,占全市比重55.5%;民营企业获省级以上著名商标84个(“中国驰名商标”5个、“浙江省著名商标”79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87个(“中国名牌”12个、“浙江名牌”75个),分别占全市比重的37.8%和43.3%,涌现出万向、娃哈哈、UT斯达康、华立控股等一批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财政收入总额中,民营经济收入为184.96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35.5%;全市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51.8万人,比2004年增长17.81%,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14.25万人,比2004年增长20.94%,成为安置就业的主渠道0。1
3、个私经济成为我市非公经济的主体
近两年,在全市国有企业生产、效益持续低的情况下,我市民营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和逐年走高的发展态势,个私经济比重日益上升,已经成为拉动我市非公经济增长的“主引擎”。2005年,我市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1649亿元,其中个私经济增加值达到1401亿元,个私经济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占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的84.96%,个私经济拉动全市非公经济增长14.7个百分点;同时,私营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651.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5%。
4、个私经济积极促进混合经济全面发展
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我市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来源当中,个人投入资本规模为1419.44亿元,占全市实收资本总额的40.7%,是我市全社会实收资本投资的第一大投资主体;并且,我市民营经济中的个人资本已经全面进入除国有类企业外的所有类型企业当中,尤其是在股份合作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类企业中,个人资本所参与比重都在50%以上,分别为78.2%、68.1%、67.1%和54.4%。我市个私经济的发展成为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重要力量。
5、私营企业组织结构形式日益优化
目前全市有限责任公司69366户、独资企业17978户、合伙企业1266户,分别占全市私营企业总户数的78.28%、20.29%、1.43%。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已成为现今民营企业发展最主要的组织结构形式。全市现有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达174.7万元,与2004年初相比增长55.90%;私营企业集团235户,注册资金100—500万元的有15330户,50001—2130400万元的有3673户,1000万元—1亿元的有3419户,1亿元以上的有98户。
6、涉及行业相对集中,投资领域不断拓宽
目前我市民营资本虽然已广泛进入了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房地产等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实现了多领域、全方位发展,但重点涉及领域仍然集中在几个传统行业上。
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我市民营经济当中个体经营户户数排名前三位的行业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其行业总户数为30.02万户,占全市全部18个行业中个体经营户的78.2%;其中,批发和零售业19.13万户、工业5.99万户、交通运输业4.90万户,分别占总户数的49.8%、15.6%和12.8%。另外还有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排名比较靠前,所占比重分别为10.1%和7.8%,而其他如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所占比重则相对较低,均不到2%。
私营企业方面,全市普查私营企业总数为48161户,其中企业单位数最集中的行业是制造业22774户、批发零售业13242户、其他服务业6867户,此三类共占据全市比重的89.8%,分别0为47.7%、27.7%和14.4%;全市私营企业营业总收入为3499.13亿元,经营收入最集中0的1行业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其经营收入额和比重分别为1649.43亿元、1420.77亿元和47.0%0、40.6%,占全市比重的87.6%,而排名第三位的建筑业的营业收入为171.67亿元,仅占全市比重的5%。
2004年2月,《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4〕14号)颁布实施后,民营企业进入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创办教育事业,兴办医疗、保健和福利事业,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参与“两港五区”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目前,全市有172家私营企业经营动漫、动画、网络游戏行业。杭千高速公路、石大公路等重大设施项目都有民营企业入股。
7、区域分布存在差异
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年来我市个体经济的发展,市区要明显高出五县(市)。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我市个体经营户总数为38.39万户,其中有24.79万户集中在市区,占全市的64.57%。区、县(市)排名中,个体经济发展也明显表现出区、县(市)间的差异。其中,萧山区第一,有6.84万户,余杭区第二,有5.26万户,江干区第三,有4.37万户,分别占全市的17.8%、13.7%、11.4%,三区总规模接近全市的一半,达到42.9%;排名紧随江干区之后的是富阳市和临安市,个体经营户户数分别为3.84万户和3.46万户,比重分别为10%和9.01%。
在民营企业方面,各区、县(市)之间同样也存在着区域分布不均衡的特性。2004年度,我市53家入选全国民营企业前500强的民营企业当中,萧山区有28家,居全市榜首,占了全市的一半以上,其他区、县(市)则比重相对平均且较低,依次是富阳市6家,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余杭区各4家,江干区3家,临安市、下城区各2家,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建德市各1家。
同时,特色经济也凸现各地民营经济发展优势。萧山区形成了新街的花木产业、新塘的“中国羽绒之乡”、南阳的“中国伞乡”等块状经济;富阳形成了“球拍之乡”;桐庐形成了“中国制笔之乡”及蜂制品出口基地;淳安县形成了以水果、干果种植、茶叶、毛竹、花卉苗木种植、淡水鱼、家禽养殖、休闲农业观光为主的生态农业发展格局等,都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的区域经济发展。
总的来看,“十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下,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通过实施第一轮和第二轮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我市已经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民营经济大市。同时,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如经营领域不够宽、市场准入不彻底、享受待遇不尽平等、融资渠道不尽通畅、服务体系不尽完善和自我创新发展不够等。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跨入“十一五”,我市民营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它既是我市民营经济提升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市实现从民营经济大市向强市跨越的重要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困难同在。
1、面临的机遇
从国际角度看,经济全球化、国际制造业和跨国公司投资转移,给我市民营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参与国际资源配置,扩大对外招商引资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从国内角度看,在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大力倡导企业自主创新等大背景下,特别是随着《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政策大环境日渐成熟,这给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同时,杭州市“十一五”时期网络化大都市的构筑、“两港五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现代服务业大市的打造和新农村建设等各项重大战略的实施,都离不开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也为我市民营企业加快推进“二次创业”、实现新的飞跃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2、面临的挑战
从市场环境看,一方面,我市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将面临更加纷杂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贸易壁垒,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国内市场进一步放开,我市民营企业也将在国内市场上迎接来自国外跨国公司的更大竞争压力;与此同时,由于要素资源约束的加剧,民营企业面临着普遍存在的缺钱、缺地、缺人的问题。另外由于民营企业外部政策环境的改善还有一个过程,因此一定时期内民营企业在国内仍将受到诸如市场准入限制、政策歧视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
从民营经济整体水平及内部环境看,形成于家庭作坊模式的民营企业和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在新的发展阶段还需克服行业竞争力弱、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权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偏低、技术创新不足、企业文化落后、品牌知名度低等多种缺陷,“十一五”期间如何实现企业自身素质和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将是我市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首要挑战。
二、我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构想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从民营经济大市向强市跨越的关键时期。积极引导和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对于我市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以民引外、民外合璧”为抓手,以扩大经济规模、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模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途径,以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运作力为依托,消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体制弊端、政策限制,全面促进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科技和文化创新,深入开展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加快构筑民营经济强市地位,为我市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发挥更大促进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力争使我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环境、企业规模、经济总量、发展水平、产业特色和贡献份额均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地位,实现从民营经济大市向强市的跨越。
经济总量。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到2010年,全市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70%,其中个私经济年均增幅16%、实现增加值2950亿元(现价),占全市生产总值的60%;规模以上民营工业销售产值6350亿元,年均增幅约18%;全部民营商品销售总额5950亿元,年均增幅约10%;财政收入总额中民营经济的贡献达到400亿元,年均增幅约17%;全社会民营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550亿元,年均增幅约15%。
经营领域。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覆盖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进入领域以外的所有领域,真正做到“非禁即入”。
经营规模。形成一批知名度高、品牌响、国际竞争力强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2010年,培育年经营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10家,年经营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80家;培育一批以产权为纽带、产业集聚规模大、专业化协作水平高、功能配套完善的块状经济集群,重点培育形成销售产值超100亿元的工业功能区5个,超50亿元的工业功能区20个。
运行机制。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优化产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重点抓好拟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与引导工作,到2010年,实现新上市融资企业20家,培育新上市辅导期企业30家,培育新上市后备企业50家。
自主创新。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加快行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营高技术企业,壮大一批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民营高技术行业,大力提升我市民营经济产业层次,加快杭州实现从民营经济大市向民营经济强市跨越步伐。力争到2010年,培育形成民营科技企业1500家,市级以上的民营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500个,壮大形成若干个以IT产业、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民营经济高技术行业;规模以上民营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500亿元。
对外开放。推进“以民引外、民外合璧”,促进内源型经济与外源型经济“双轮驱动”,提升民营企业综合实力。到2010年,通过“以民引外、民外合璧”,实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总数达到60家,民营企业中累计新增自营进出口权企业4000家,累计新开设境外投资企业500家。品牌战略。争创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到2010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营销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的民营经济品牌群,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0个、“中国名牌”产品20个、“浙江省著名商标”150个、“浙江名牌”产品150个。
发展环境。建立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法制健全、市场公正的发展环境,形成民营企业家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有荣誉、法律上有保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培植的优势行业
“十一五”期间,在坚持民营资本“非禁即入”,扩大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的同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民营经济已有基础,围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全市经济结构调整方针,鼓励民营企业依托自身特点和已有优势,壮大发展现有优势产业,提升发展未来潜力产业,力争形成我市民营经济“重点突破、全面开花”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进一步打造产业优势的行业是:
———都市农业。以农业种养殖为基础,大力拓展农产品深加工和贸易环节。重点发展茶叶、花卉苗木、水产、节粮型畜禽、蔬菜、竹业等六大优势产业和水果、干果、蚕桑、中药材、蜂业等五大特色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设备制造等行业。
———加工制造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医药化工、食品饮料、体育用品等行业。
———大旅游产业。重点发展以“东方休闲之都”为主题的观光休闲产品、体育休闲运动等,同步推进观光、会展、休闲业。
———文化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传媒、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文化创意、出版发行、现代印刷、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旅游、数字视听等优势产业。
———社会事业。重点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
———其他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房地产、中介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与软件等传统及现代服务业。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重点发展道路、桥梁、城市交通、能源、水利、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环卫设施、生态建设等。
三、我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
“十一五”时期,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是我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是确立民营经济强市地位的主要抓手。
(一)加快民营企业载体构建与布局优化
充分利用长三角经济圈的区位优势,依托杭州市民营经济现有布局基础,按照“以块为主、点块结合、产业相近、产品关联”的原则,以市区“两港五区”为核心、都市楼宇和五县(市)省级开发区、特色工业功能区为依托,全面构筑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载体,优化民营经济产业布局。
1、加强“两港五区”建设,打造先进制造业发展载体
市区范围内,重点以“两港五区”为主体,结合环杭州湾产业带杭州产业区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鼓励和引导大中型民营企业,尤其是大中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与功能区内已有大企业相关联的民营企业入园发展。重点依托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江东、临江、临平、钱江四大工业区,发展现代制造业,建设我市东部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依托城西科技创新区、下沙科技创新区和滨江科技创新区三大科技创新集聚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民营企业集聚的研发型高新技术产业带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努力构建环杭州湾产业带和我省科技创新核心区。
2、加强都市工业功能区建设,构筑都市型工业发展载体
市区绕城公路以内的主城区范围,原则上不发展大规模的工业企业,重点通过都市型工业功能区和都市型工业楼宇,发展一些适宜在都市中生存的都市型工业。城北老城区工业区块,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利用原有搬迁企业厂房,发展若干具有一定规模的都市工业功能区,使之成为推进杭州设计创意产业和新型都市工业集聚发展的平台。建设一批都市型工业楼宇,积极鼓励和吸引具有都市型工业特征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进入工业大楼,不断增强功能区(工业楼宇)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和集聚力。
3、加强都市楼宇建设,构筑现代服务业发展载体
大力兴建都市楼宇,通过政府规划引导、企业主体建设的形式,有意识、有计划地根据企业、公司、大事务所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点要求,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会计师楼”、“律师楼”、“税务师楼”、“金融大厦”、“保险经纪人楼”、商贸大厦、酒店等都市楼宇,大力发展以楼宇经济为主要载体形式的现代服务业。重点加强钱江新城、滨江等区块的高档专业楼宇建设。
4、加强区域工业功能区建设,构筑块状经济发展载体
以各县(市)现有省级经济开发区为基础,借助各县(市)城市化推进和产业结构调整,清理整顿各地分散的工业企业,淘汰一批规模小、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工业企业,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潜力、技术能级高、属地区重点或支柱行业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功能区集中。各区、县(市)以本地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加快培育2—3个大型综合性工业功能区,构筑各县(市)民营经济发展主平台。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托各地区块状经济发展基础,按照“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建设发展一批特色专业功能区(区块)。通过加强产业协作,提高加工深度,集中力量推动功能区上规模、创特色、出效益,形成一批以优势产业群为主体的特色工业功能集中区,不断增强功能区的吸引力和集聚力。建立功能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控股、独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功能区建设,力争到2010年,在全市形成30个左右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专业制造基地。
(二)提升个体经济产业规模和能级
以提升经营规模和能级为导向,以特色专业市场(街区)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为方向,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主体多元、业态多样、布局合理、运作高效”的原则,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现代经营理念和现代流通方式,建设现代化的商贸流通网络体系,优化商贸流通业态结构和布局,最终实现提升我市个体经济整体规模、业态水平和产业能级的目的。力争到2010年,全市全部民营商品销售总额5950亿元;培育形成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龙头型市场10家,超10亿元市场100家,各类市场创业和从业的个体工商户数达到30万户以上。
1、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
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市场布局优化。市区范围内,对发展空间大、产业依托强、具有一定辐射功能的大型批发市场,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逐步向远郊转移;中心城区范围内,加快促进各类市场向零售为主的先进业态转型,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农改超”整治和改造,加快对不符合规划、交易萎缩、贡献度低的专业市场进行整合淘汰,全面构筑我市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高层次、多功能、开放式的现代市场体系。
加大推进力度,促进市场能级提升。以零售化、楼宇化、公司化为方向,推进市场定位升级;以交易、展示、信息、配送、商务一体化为方向,推进市场功能升级;以商场、购物中心、电子商务为方向,推进市场业态升级;以商品精品化、环境优美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推进市场品位升级,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在长三角乃至在全国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大型综合市场和特色专业市场。
加快5县(市)各类市场培育壮大和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各县(市)基础设施和区位的比较优势,加快各类市场建设,形成各县(市)“小区域、大发展,小资本、大辐射,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加强对重点专业市场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重点培育10家左右有地方产业特色、带动功能强的专业市场,以进一步促进和协调区域“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2、加大商业街区建设力度,提升个体经济业态水平
按照调整业态结构、提升业态档次、打造业态特色,促进商业街区上规模、上档次的思路,加大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特色商业街区购物、观光、休闲等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在形成品位、打造特色上下功夫,把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成为凸现杭州历史、文化和产业特色的有效载体和“购物天堂”的重要窗口。3、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态,提升个体经济规模实力
鼓励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商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做大做强;鼓励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加快我市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个体工商企业与家乐福、麦德龙、华联等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联姻,推动我市现代大型综合购物中心等商贸新兴业态发展,提升我市个体经济规模实力。
鼓励有实力的个体商贸企业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扶持对杭州经济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大型物流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第三方现代物流配送,努力建设面向浙江、皖南、赣北地区的长三角物流供应链副中心、浙江物流的供应链管理中心。
(三)优化升级非公经济产业结构和层次
充分利用杭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大市建设契机,引导民营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拓展进入现代服务业,扶持发展都市型工业,引导进入公用事业,促进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到2010年,力争实现我市民营企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结构合理、层次高级的产业发展态势。
1、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非公经济产业高级化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比较优势,按照“自主创新、做大做强、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国际合作、整合资源、抓大促小、协同并举”的指导方针,结合杭州“两港五区”建设和“天堂硅谷”、“动漫之都”打造,重点引导民营企业开发生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产品,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设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推动我市高技术产业更快更好发展,加快促进我市民营经济产业高级化。到2010年,力争实现杭州作为国家高技术产业重要基地和试点城市之一地位的进一步提升,杭州市高技术产业整体实力处于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2、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增强非公经济产业实力
调整传统制造业结构,以“立足现状、突出重点、增强实力”为原则,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和产业导向政策,鼓励通过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引导民营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转变,重点增强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医药化工、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的规模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民营工业成为杭州大都市工业的重要支撑,使杭州成为浙江工业发展的龙头,长江三角洲乃至全国一流的制造业基地。
3、延伸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服务业重要“增长极”
围绕建设服务业大市的目标,加快民营经济进入以大旅游产业、大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业、商贸与物流业、信息服务与软件业、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高效、优质发展,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民营经济又一重大发展领域,使民营经济成为杭州市现代服务业重要“增长极”,加快促进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格局形成。
4、扶持发展都市型工业,加快市区工业产业结构优化
按照市区“以高新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以都市型工业为补充”的工业结构调整思路,鼓励和扶持中心城区内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产业特色、就业量大、污染少,与杭州城市性质相符合,以服装服饰业、食品加工制造、包装印刷、都市创意设计、动漫、工艺美术、旅游商品等为代表的都市型工业适度发展,加快形成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就业渠道,加快促进我市“女装之都”品牌打造和“老字号”企业(品牌)振兴。
5、鼓励进入公用事业行业,不断扩大非公经济领域范围
放宽民间投资领域,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和合作等形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等公用事业的建设、运营和作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发展以文化、体育和教育为主体的社会事业产业,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医疗、保健和福利事业,与“四改联动”有机结合,促进解决杭州市老百姓“看病难”问题。
(四)推进非公经济产业集群化和区域特色化
加强区域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重点通过大力构筑专业特色工业功能区和发展块状经济形态的途径,加快促进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化和民营经济区域特色化,培育一批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差异化程度较高,特色鲜明的工业功能区和区域块状经济,以块状经济推动产业集群化程度提升,以产业集群化促进块状经济特色打造。力争到2010年,全市各工业功能区、区域块状经济形成鲜明产业特色,工业功能区内民营企业工业经济产出达到全市民营工业经济产值的80%以上。
1、培育产业集群优势,提升非公经济区域综合竞争力
按照“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递进发展思路,发挥龙头企业的“领头羊”作用,围绕行业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行业企业,带动产业链前向、后向延伸,通过产业集群特有的根植性和独特竞争优势,提高民营企业集聚度,加快形成一批有特色、有规模、体系完整的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和区域集群,提升我市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实施抓大扶强促小战略,在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推动和引导民营中小企业展开垂直分工和差异化竞争,鼓励中小企业围绕核心企业或龙头企业进行行业整合和产业组织创新,通过加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共享和专业分工协作,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合力推进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
2、做强做精块状经济,打造非公经济区域特色
结合各区、县(市)产业基础,选择一批基础设施全、发展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的工业核心区块,按照“规模适度化、布局合理化、产业特色化、层次高级化”的原则,引导功能区根据行业价值链分工,进行整合和产业组织创新,推动各地相同、相似、相关的民营企业向各重点产业功能区集聚。重点加大对具有明显专业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工业区块的扶持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与区内企业有上下游合作关系的国内外企业带项目、带产品、带技术进区发展,加快实现功能区产业规模和产业能级提升。
以“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为方向,根据各乡镇现有产品和产业特色,继续在专、特、精、优等方面下功夫,打造区域块状经济特色。要把加快城镇化与工业化结合起来,突破乡镇行政区域界限,实施跨区域行业整合和规模提升,县与县之间、镇与镇之间要在产业上适当错位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加快形成区域特色工业的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推动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强做精各地区块状经济。
要根据各地区的资源比较优势,对全市现有70多个“块状经济”集聚区进行分类指导和优化组合,积极培育各地特色优势行业和重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春江造纸、分水制笔、梅城电器、高虹节能灯等为代表,以同行业中小企业集群为特征的区域块状经济。力争到2010年,5县(市)范围内重点培育形成销售产值超100亿元的工业功能区5个,超50亿元的工业功能区20个。
(五)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
树立技术创新是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根本动力的理念,大力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培育形成民营科技企业1500家,市级以上的民营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500个,壮大形成若干个以IT产业、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民营经济高技术行业;规模以上民营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500亿元。
1、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
强化民营企业产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地位,增强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技术、概念创新意识,倡导民营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鼓励和支持具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加快构建促进自主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研发机构,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鼓励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之间加强合作,共建技术中心和科技孵化器;鼓励民营中小企业通过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途径,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运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化工、医药、软件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形成一批像士兰微、信雅达等创新能力强,具有专有技术和特色优势的专精特新高科技企业,使民营科技型企业成为杭州“两港五区”建设的主力军,实现杭州民营经济由“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提升。
2、加强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营造企业自主创新良好环境
通过以政府为主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多方主体参与的形式,积极构筑多元化、全方位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加大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重大工艺技术和重大新技术等公共技术的开发和研制力度;重点加强杭州市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科技创新资源导航服务平台等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和科技信息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等多方面服务。
选择机械制造、纺织服装、软件、医药等重点发展产业,建设一批行业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高公益性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集成、配套能力,强化服务能力,为量大面广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注重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市场和技术市场培育力度,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和完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外部环境。
3、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扶持,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行为
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坚持扶优扶强和抓大不放小方针,实施积极的政策激励措施,在政府公共财税、市场融资渠道、科技成果交易、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多方扶持和帮助,加快民营企业形态从粗放、传统型向专、精、尖型转变,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转变,促进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综合竞争力的增强。重点加大对5县(市)民营企业,以及自身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技改、创新政策扶持力度。
(六)营造全社会自主创业、和谐创业氛围
实施全民创业战略,坚持“发展以富民为先,富民以创业为先,创业以环境为先”的方针,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在全社会倡导“凭劳动赢得尊重,让知识成为财富,为人才搭建舞台,以创造带来辉煌”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打造人性化创业、协调创业、可持续创业和知识创业的“和谐创业”发展模式,大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保障创业、有利创业的社会氛围,打响“创业在杭州”品牌,提升杭州“创业天堂”地位。
1、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积极鼓励公众创业
加大公众创业鼓励扶持力度,通过提供有关创业培训、商务信息咨询、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进出口代理、劳动人事、创业专项基金、贷款担保与贴息、场地扶持等方面的专门服务和政策支持,鼓励个人自主创业。积极鼓励大专院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大学毕业生、归国留学生以技术入股、智力投资、资本入注等形式,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作的各种类型工商企业;允许机关干部辞职创业,创造条件扶持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鼓励农村基层骨干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创业,全力打造我市知识型创业、科技型创业、艺术型创业、都市型创业等多层面创业的格局。
2、大力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创业平台
进一步加强孵化器建设,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中小科技企业中的催化作用,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机制运行、管理体制创新,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对各专业孵化器中的公共技术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孵化功能。发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在连结政府、服务企业中的协调作用。
建立创业机构与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产权交易、技术转移和人才中介等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集成信息、人才、项目、资金和技术等要素,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多元组合服务,提高社会吸纳创业能力,扩大社会创业覆盖面。
3、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扶助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
加大政府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科技人员在杭创办各类民营科技企业,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效节能与环保等领域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结合我市孵化器建设,选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资源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脱颖而出、快速成长。
组织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服务联盟单位,建立创业者交流和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创业辅导、管理培训、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和人才引进等各种创业服务,重点加大各类软件园、信息产业园、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力度,支持和促进民营科技创业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七)提升民营企业招商引资规模和水平
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增强实力、提升能级”的原则,坚持“内外资并举”提高引资质量方针,走“以民引外、民外合璧”发展之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我市民营企业国际国内合作规模和水平。到2010年,通过“以民引外、民外合璧”,力争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总数达到60家。
1、围绕优化非公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结构
围绕我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现代服务业大市的发展目标,重点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尤其是国际性的大型商贸、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等跨国公司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引进,加快促进我市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2、围绕增强民营企业规模实力,提升招商引资能级
根据我市“两港五区”建设,以及各区、县(市)工业功能区和块状经济发展要求,围绕各地核心主导产业,更新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提升项目招商引资能级,把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地区外向型经济生产特征和专业化行业优势,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大企业、国际生产基地型项目和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项目进行合资合作、嫁接改造,以股权换资金、技术、品牌、人才、市场,实现民营企业规模、技术、管理、品牌、人才和市场的全面提升。
3、围绕提升非公经济产业能级,转变招商引资模式
把块状经济作为我市民营经济“以民引外、民外合璧”的重要载体,围绕提升我市民营经济产业能级,重点依托一批特色明显的“块状经济”工业功能区和有实力、有技术的外向型民营企业,转变招商引资模式,实现从以增量资源招商转向增量与存量资源并举招商,由政策招商转向产业招商、环境招商转变。
在外资方面,重点加大对港台、北美、日本及欧盟等地区和国家的招商力度。在内资方面,重点加大民营企业的优势特色品牌项目招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浙商回归工程”,加大对省内外成功浙商、民企500强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引进企业总部和大项目的工作力度,努力把杭州打造成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总部基地和浙企“大脑”基地。
(八)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扩张发展
加强对“走出去”的战略引导,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大力推广“万向”经验,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竞争与合作,提高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断做大做强,壮大实力。力争到2010年,民营企业中自营进出口权企业总数达到4000家,累计新开设境外投资企业500家。
1、实施国际化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通过品牌延伸、资本渗透、跨国经营、海外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和引导民营企业进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大胆参与国际竞争。开展国际营销,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国际营销和采购网络,参与国际经营,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境外投资,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兼并收购等形式,广泛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国际原材料、能源等资源开发、国外建厂建公司等投资行为;加大产品和劳务输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组织参加境外各种展销会、洽谈会和博览会,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国际认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国外知识产权,采用国际化标准进行生产和营销;推动境外上市,鼓励和支持具有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到国外股票市场上市,进行国际资本市场融资。要高度重视世界各地丰富的浙商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引导我市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过程中的带头人和牵头人作用。
2、接轨大上海,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主动参与长三角及环杭州湾产业带区域经济合作,积极推进我市民营经济与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城市以及温州、台州等地区的产业协作,扩大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杭州地处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区域经济腹地与环杭州湾产业带结合点的区位优势,按照“接轨上海,吸收辐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区域发展方针,重点加强与上海众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紧密合作。
3、进入中西部,鼓励参与国家重大区域开发战略
积极响应国家重大区域经济战略,加强我市民营企业参与全国范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重点鼓励、推动和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发展,积极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
(九)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集团化发展
以提高民营经济行业集中度,发展壮大民营企业规模实力为目标,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形成一批知名度高、品牌响、国际竞争力强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到2010年,力争培育年经营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10家,年经营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80家。
1、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促进民营企业扩大规模实力
推动和引导民营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前提下,实施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集团化发展战略,通过参股控股、品牌整合、上市扩张、虚拟经营等形式,鼓励民营大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强强联合,组建一批象娃哈哈、万向集团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大、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民营企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进一步向跨国公司发展。
重点鼓励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医药化工、食品饮料等传统主导产业的优秀龙头民营企业通过上述途径组建行业大企业大集团,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加快各产业内部形成拥有较强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企业,打造优势企业集群,提升我市民营工业产业竞争力。
2、实施大企业发展战略,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实施大企业发展战略,把培植规模民营企业摆上突出位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形成一定规模,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民营企业,尤其是全国民营500强企业,从财税扶持、技改贴息、要素倾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企业用地、进出口和上市等方面给予积极帮助,集中力量扶持发展一批具有知名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民营企业(集团)。
实施“小巨人”工程,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市、区县(市)两级领导重点联系上规模民营企业制度,重点选择一批营收总额过亿元但未进入全国前500家的优秀民营企业,指导其制订中、远期发展规划,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营“小巨人”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十)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上市发展
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倍增和催化作用,鼓励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发展,增强企业资本运营优势,提升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到2010年,力争我市民营企业上市总数达50家以上。
1、鼓励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培育民营企业资本运营优势
加强对民营企业战略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积极为民营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工作,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科学设计企业资本化运营的步骤和方式,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主板上市、境外上市、借壳上市等途径,到更大的平台上发展,做大做强“杭州板块”。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给予民营企业在资本发行市场上国有企业的同等待遇,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形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
2、建立上市企业数据库,加快民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
建立民营企业上市培育企业数据库,加快民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以工业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强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在国内、国际股票市场的上市扶持。重点抓好拟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与引导工作,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实现新上市融资企业20家,培育新上市辅导期企业30家,培育新上市后备企业50家。
(十一)加快民营企业制度、管理和文化创新
推动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实施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实现从创业型发展阶段向成熟型发展阶段转变,从家长式、经验型管理模式向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模式转变,从封闭式传统家族文化向开放式先进的企业文化转变,营造民营企业内部良好的经营管理软环境。
1、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优化民营企业内部股权结构
鼓励民营企业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通过“民民”合作、“民国”合作、“民外”合作、“民智”合作、购并重组和股份上市等方式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以股份制经济为主要形式的股份化改造,优化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加快民营企业实现由封闭性股权结构向开放式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民营企业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大企业转变。
2、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内部管理创新,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逐步实现民营企业从个人式、家长制、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向公司制、合伙制、期权制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加快促进民营企业资本结构、经营管理制度、分配制度、财务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的科学化和现代化。3、加快先进企业文化培育,增强民营企业可持续竞争力
倡导民营企业树立“文化造就企业不朽灵魂”的经营理念,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提升自身文化修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重点通过强化企业文化资产运营和企业CIS形象战略实施的途径,营造企业和谐的人文氛围,塑造企业高尚的文化品味,造就企业独特的企业精神、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加快实现民营企业的传统“家文化”向先进“企业文化”提升。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驰(著)名商标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营销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的民营经济品牌群,到2010年,努力实现“中国驰名商标”10个、“中国名牌”产品20个、“浙江省著名商标”150个、“浙江名牌”产品150个,力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数量在全国、全省兄弟城市中名列前茅,成为全国性民营企业品牌大市。
1、树立品牌意识,形成品牌经营理念
鼓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树立品牌意识,从贴牌生产、以价格竞争为主要市场争夺手段的低端生产贸易方式转向自主品牌建设,利用品牌和服务开拓市场的更高层次的发展之路。大力宣传我市以自主品牌走出成功之路的企业典型,促使民营企业的经营者树立起强烈的品牌开发战略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实施和推进企业的品牌策略。鼓励企业与专业的品牌咨询、策划机构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建设规划,在一定的资金条件下,以较低成本塑造强势品牌。2、提升品牌技术文化含量,加大品牌扶持力度
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从加大技改投入、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产品工艺入手,大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鼓励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增加研发投入,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夯实品牌的技术基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重发掘品牌文化内涵,引导民营企业重视品牌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品牌文化的开发,大力提升品牌产品的文化含量,强化营销过程中的品牌文化支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走出去”,结合产业优势选准市场定位,注重文化融合,并实施有效的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快进入国际主流市场并逐步成为主流产品和主流品牌。
加大对品牌实施战略工程投入,对民营企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品牌给予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对已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商号称号的民营企业给予必要的奖励,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享受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定期举办的各种品牌展览会,扩大我市名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加大对驰(著)名商标、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形成严格的执法机制和有效的舆论监督机制,为民营企业实施名牌产品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加强专业化品牌基地建设,促进企业品牌创建
适应我市块状经济发展特点,大力发挥产业集群的品牌带动效应,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提升产业战略。以争创国家和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为载体,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驰名、著名商标为龙头,通过商标品牌引领专业化生产经营活动和区域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积极打造食品饮料、丝绸女装、钢结构、羽绒家纺等区域性品牌群,以区域品牌建设带动企业品牌创建。
(十三)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构建
信用是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依托。加快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企业守信意识强、社会诚信氛围浓、外部信用管理严格、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健全的社会信用环境。
1、倡导信用意识,营造企业诚实守信人文环境
从加强诚信教育切入,增强全市企业的信用意识。倡导行业自律,发展诚信交易,各种行业协会要把诚信状况作为入会的首选条件,实行有组织的、群众性的行业自律;加大对企业守信经营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大力选树典型,强化诚信示范,继续做好两年一次的诚信企业(工商户)评选活动,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2、加强信用体系构建,改善企业信用外部服务环境
完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健全组织体系,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加快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具有公共信息性质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加强信用信息产品市场开发与应用。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民营企业,有关部门在生产要素配置方面予以倾斜,有关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其年检、备案等手续,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通过信用建设,帮助民营企业提高信用透明度,改进民营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任关系。
3、健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提高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水平
引导民营企业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加强民营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健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要以员工信用制度、客户资信制度、客户授信制度等一系列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融资信用、商业信用、生产信用和财务信用为主要内容,树立民营企业全员信用意识,强化企业信用制度,增强信用责任感,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培育企业信用文化,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信用观,塑造和提升民营企业良好的企业信用美誉度。
(十四)提升民营企业管理者素质水平
市场竞争最终是企业家素质的竞争,民营企业管理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坏。要营造浓厚的学习创新氛围,企业家自我学习与加强培训相结合,形成民营企业管理者素质不断提高的机制,努力造就一批以技术创新见长的专家型企业家、以市场营销见长的开拓型企业家、以生产经营见长的管理型企业家、以资本运作见长的复合型企业家。力争到2010年,全市拥有百名左右全国、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成为高层次管理人才云集之地。
1、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民营企业管理者职业化
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来选择企业管理者,从制度上保证民营企业经营者素质的不断提高。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才库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办法,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选拔、流动提供必要条件。研究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推进企业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2、倡导自主学习氛围,提高民营企业管理者自身素质
引导民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社会救济和“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
3、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促进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
实施新一轮“356”工程,落实每年轮训制度,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力度。以创业辅导、资本经营、现代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企业经营实务等为重点,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活动。通过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家论坛、组织专家专题讲座、国际项目研讨会、国际人才交流会等活动,为企业家加强与海外的联系、拓展视野、交流探讨发展经验、加强行业内合作搭建有效平台。通过与有条件的大专院校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对中小民营企业以及初创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以此促进民营企业家提升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要求。
(十五)进一步发挥行业性非政府组织作用
发展市场经济,行业性非政府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协调、指导功能,它以其民间组织性、利益公共性、互益性、平等性和开放性,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十一五”时期,要加强以工商联为代表的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等行业性非政府组织建设,加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民营经济主体需求相一致,法律健全、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的行业性非政府组织体系,在联系政府、反应诉求,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整体优势、维护行业利益和参与国内外竞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深化体制改革,促进行业非政府组织自身发展按照政会分开的原则,以市场化和民间化为方向,加快现有依托政府部门的行业性协会的转制步伐,推动各类行业协会在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从“准政府状态”中转变过来,真正发挥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对行业性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新的管理框架,简化商会、同业公会等民营经济行业性组织设立的审批程序,通过健全竞争机制,创造公平发展环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自律发展、适度竞争。
2、明确职能界定,有效发挥行业非政府组织功能
按照统筹协调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与行业性组织的职能界限,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逐步将应该由行业性组织行使的如组织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制定行规行约和一些行业性的技术质量标准、开展行业性培训咨询、参与国内外的行业协作与交流等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转移给行业性组织,做到各居其位,各司其职。同时改革政府部门管理方式,规范管理行为,依法加强对行业性组织的监管。
3、提高自身素质,促进行业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促使行业非政府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逐步向专业化、专职化方向发展,增强专业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调研、决策、信息发布等行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快行业性组织专门人才的配备和培养,采取有效办法,吸引有较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从事协会、商会工作,同时要关注行业性组织专职人员的培训、发展,使行业商会真正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要注重资金积累,保证必要的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为行业组织发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机制转换,制定完善行业协会章程,保证行业协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营造自律环境。
四、我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加强支持、改善服务、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到凡上级已有的优惠政策、规定,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凡外地已有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都要学习借鉴;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要大胆创新,以全面有效保障我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有关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的政策精神,努力消除民营资本进入门槛的隐性壁垒,提供完善的服务和政策支持。
1、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的进入领域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行业和领域外,都要按照与国资、外资同等的条件和政策对国内非公有资本开放,并放宽股权比例的限制。鼓励支持民营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其通过产权转让、股权置换、特许经营权竞标等方式,参与市政公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鼓励民营资本投资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房地产、信息服务、会展旅游、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教育、文化、卫生、科研、体育等社会事业。鼓励民营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农业科技服务、种业、农产品流通等现代农业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组、改制和改造。
2、进一步降低民营资本投资门槛
落实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项目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对需要实行许可、核准和备案的事项,政府部门必须公开相应的制度、条件和程序。放宽对注册资本的限制。开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允许分期缴纳,两年内全部到位,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核准限制、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投资者出资形式和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简化公司设立审批环节,对新设立企业登记注册所涉及的前置审批事项,继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和网上并联审批制。
(二)落实民营企业公平政策待遇
1、全面消除民营企业政策歧视
加快清理、废除或修订体现所有制差别和不适应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政策和各种限制性条款,解决已有政策落实问题,构建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与管理平台,实现实质性公平。民营企业在企业登记、申请立项、投融资、税收信贷、土地使用、财政贴息、政府采购、资金和外汇管理、进出口经营权、资格认定、人才引进、职称评定、优秀人才申报、证照办理、税费标准、员工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的,可参照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应政策。对民营资本进入国家和本市鼓励类产业以及环境保护项目的,在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方面,在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和补贴以及税费减免上,享受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
2、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
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在现有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各区、县(市)也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建立成长性中小企业信息库,加大对成长性中小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民营企业扩大投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创名牌等,享受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民营企业农产品加工技改项目和萧山、余杭2区及5县(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财政资助,各区、县(市)以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民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经批准可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技术改造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经批准可在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三)健全民营企业外部融资体系
1、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探索建立适合市场需要、符合我市特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和符合市场原则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和奖励机制。加快对担保机构的培育,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积极尝试以房产抵押、设备抵押、主营产品库存抵押、新药证书质押和股权质押等一系列反担保方式,逐步形成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为导向的、多元化注资结构的融资担保体系。扩大担保体系有效服务覆盖范围,从市中心城区逐步向县(市)区域延伸。
2、加强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民营企业的生产、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民营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开展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帐户托管以及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完善银企合作制度,扩大“银企协作签约”等合作平台的规模水平,努力改善民营资本项目的信贷融资环境,支持各商业银行有效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
3、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抓紧培育民营企业中上市公司的后备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做好企业上市前的辅导培育和相关服务工作;鼓励民营企业依法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发展合伙投资、风险资本投资等其他非公开募集的股权融资方式;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民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
(四)构筑有效的社会服务支撑网络
1、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
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加快中介机构改革,支持发展创业辅导、投融资、品牌策划、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评估认证、信息咨询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与民营企业发展相配套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现代中介服务领域,加快咨询、评估、会计、律师、招投标代理等中介服务的标准制订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规范服务行为。
2、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实施引才引智工程,根据民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提供人才招聘“菜单式”服务,满足企业对特殊人才的需求。对民营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法,及时帮助解决。坚持一视同仁,落实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就学等具体待遇。进一步深化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人才的潜能,努力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培训机制,发挥企业在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培训投入,根据对管理人员、营销人员、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实现人力资源水平的提升。
3、完善科技创新服务
搭建公益性、开放性、基础性的公共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交易等创新服务平台。针对我市重点产业,建设一批行业性科技创新平台,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创业提供高质量的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等各类公共技术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申报专利、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将信息技术应用于企业研发设计、制造、管理、营销等各个方面,提升企业效率和综合效益。对经认定的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享受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有关财政资助政策。
(五)改进对民营企业的引导和监督
1、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具体指导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和创新对个体、民营企业的服务,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和市场环境。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公共决策,要广泛征求民意,特别是民营企业意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一体化的政务信息平台,促进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定期将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国企改革、市场需求和经济运行等方面信息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建立企业投资服务网站,设立动态式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库,定期向全社会发布项目信息。统计部门要进行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统计方法的研究,健全完善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及时准确反映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发展情况。
2、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加强对各种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引导和督促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依法经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要改进监管办法,公开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监管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在引导规范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作用。
(六)提高政策实施绩效
1、完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
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民营经济协调管理体制,完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发挥好市发展民营经济协调小组和全市民营经济大会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指导、协调和推动作用,市以下各级政府要成立常设的民营经济工作协调机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工商联、商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引导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参谋助手,要充分发挥其服务管理民营企业的作用。
2、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宣传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和表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民营科技新星”和跻身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学习民营企业家永不满足、勇立潮头的创业精神,敢为人先、高人一筹的创新精神,诚实守信、服务社会的和谐精神,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