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相关问答
1、《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何时在我市正式实施?
答:《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从2006年4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2、我市老年人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到哪里去办理?需不需要交制证工本费?
答:本市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拍摄的一寸红底彩照1张,到户口所在行政村、社区申领登记。初次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污损、遗失后需换证、补证的,收取制证工本费(2元/张);有低保和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免予收费。
3、申领办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需多长时间?
答:目前,我市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92万余人,此次需全部更换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在集中换证期间,老年人在社区(行政村)登记后约3个月时间可领到优待证。
4、原有《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是否必须换成《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答:根据《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以后,各地不再另行发放其他优待证,已经发放的使用至有效期满止。《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使用有效期为2007年4月1日,持有《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应抓紧时间到指定地点登记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5、在《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领到之前,《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可否在本市继续使用?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答:考虑到《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制作、发放需要一段时间,省、市老年人优待证可交叉使用1年(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衔接期内两证享受的优惠政策相同,交叉使用期满后,不再制发和使用《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
6、长期在杭州居住的外地老年人,可否在杭州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答:《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办统一监制,由各区、县(市)老龄办负责制作,免费向老年人发放,制作经费由各区、县(市)财政承担。因此,在杭州长期居住的本省外地(非本市户口)的老年人原则上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办证,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我市居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凭身份证办证,但需缴纳制证工本费;在杭州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的老年人可在居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需缴纳制证工本费;港澳台及外籍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大陆回乡证、护照)可在居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需缴纳制证工本费。
7、即将年满60周岁或70周岁的老人,能否提前一段时间登记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答:由于此次集中换发《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需较长一段时间,老年人可提前3个月(在满60或70周岁前3个月)登记、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集中换发期结束,转入正常申领阶段(2007年4月1日后),老年人可提前1个月登记、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8、《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涉及的其他一些优惠政策是否继续实行?
答:根据《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持《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享受本规定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因此,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中涉及的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将继续实行。
9、60—69周岁的老年人持《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在我市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答:根据《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我市《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60—69周岁老年人持《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绿色)在我市主要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1)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文化宫(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和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享受半价优惠。
(2)乘坐市区公交车,凭《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和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购买公交老年IC卡,一次性购买(电子钱包区)50元以上的,除按线路客票价格的91%扣费外,再赠送10%的优惠。
(3)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客运船等交通工具可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和上下车(船)。
(4)在市政府投资主办的各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复诊挂号费,不包括专家门诊挂号费及诊疗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门诊,并在挂号室、就诊室、收费处、药房、住院处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对老年人优先照顾;医院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免费提供担架、推车和助步器等服务;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为患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各地应创造条件办好惠民医院,对特困老人予以优惠或医疗费用减免。
(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收法律服务费。公证机构在办理扶养、助养、赡养老人的协议公证时,根据老年人的经济情况,酌情减免公证费用。
(6)商业、水电、燃气、电信、通讯、邮政等行业和社区服务单位,应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优惠、优先的服务和照顾,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
10、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在我市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答: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红色)在我市主要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1)60—69周岁老年人可享受的优惠待遇,70周岁以上老年人都可享受。
(2)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文化宫(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和旅游景点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参观游览吴山城隍阁、胡雪岩故居以及公园举办大型展览活动期间参照公园IC卡补差价,参观游览雷峰塔半价优惠。
(3)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电车(具体规定详见第11条)。
(4)参观灵隐寺、上天竺法喜寺、中天竺法净寺、下天竺法镜寺、净慈寺,免购门票。
(5)个人乘坐西湖游船(不含手划船、自划船、自开船)给予7折优惠;单位组织乘坐西湖游船(不含手划船、自划船、自开船)票价给予六折优惠。
11、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根据杭州实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市区1—399路(315路除外)公交汽(电)车。市区(萧山、余杭区除外)7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凭公交IC卡免费乘坐;萧山、余杭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目前暂凭《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杭州市郊5县(市)和本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外省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或老龄机构发放的合法证件免费乘车。
12、市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什么要办理公交免费IC卡,怎样办理公交免费IC卡?
答:根据杭府纪要〔2005〕298号文件要求,为便于公交管理服务,杭州市区(萧山、余杭区除外)7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凭公交免费IC卡乘车。今后,随着信息化、城市化的推进和建立公交快速通道的需要,将对所有70周岁以上老年人逐步推行凭公交IC卡免费乘车。
申领老年人公交免费IC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及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到龙翔桥公交月票发售处申领。初次申领从2006年3月1日开始,每天8:00—17:00办理。次月起在每月的16日至25日办理。
首次办卡免收维护费,因遗失或损坏等原因需补卡的需交维护费25元/张(有低保和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免予收费)。
公交免费IC卡每年免费年检一次,年检时间定为每年的4月1日—30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年检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非本人前去年检的,必须出示老年人本人的户口簿。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