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
和加强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
杭政办〔2006〕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构建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杭州的需要;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是对外全面、主动、准确、及时地宣传杭州,向国内外展示杭州良好形象的需要。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05〕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04〕4号)精神,新闻发布工作要按照统一协调、有序推进、保证效果的总体要求,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指导和管理,市政府新闻办抓好组织协调,在市和市级机关部门两个层面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要明确发布内容和管理程序,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增强新闻发布的效果和权威性,促进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改进和加强我市新闻发布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向公众介绍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增进国内外公众对我市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针对境内外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和歪曲报道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为我市加快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杭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政府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的宣传、落实、督查情况,以及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重要规章、重大方针政策,有关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及进展情况;就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阐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主张;在市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针对外界对市政府工作产生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发布其他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府信息。
三、规范新闻发布稿的形成及审批程序
(一)综合性新闻稿,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政研室或市新闻办起草。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市政府秘书长和市长审批;其他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审批。
(二)专题性新闻稿,由牵头部门起草,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审批。
(三)以部门为主发布的新闻稿,由该部门起草,发布前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审批。
(四)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新闻发布主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新闻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四、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健全机制,加强策划,主动发布,提高水平”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注重效果,与时俱进地做好我市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要根据市政府授权,切实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加强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指导和协调。
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新闻发布制度,确定负责新闻发布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各部门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原则上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确定。
市属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参照政府部门做法,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就发生的重大事项、开展的重要工作等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和各部门新闻发布机构要及时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本地区、本部门组织的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五、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遇重大问题、敏感问题要及时请示市委、市政府。
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安排职能处室和联络员,配备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
市属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参照政府部门的做法设立新闻发言人。
六、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新闻性和有效性,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周密安排、精心策划新闻发布工作。要根据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认真策划和选择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要收集、分析境内外媒体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研究对策,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
建立重要信息核实机制。要及时核查境内外舆情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信息,并拟定对外口径,确保发布新闻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核查情况及拟定口径工作。
做好新闻发布特别是新闻发布会的报道组织工作。除有特殊安排外,政府新闻发布会应向所有具有采访资格的境内外媒体记者开放。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可参照此意见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