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815高级蓝领培训工程”实施意见
杭劳社培〔2005〕219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0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支持,决定在全市实施“815高级蓝领培训工程”。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通过今后3至5年的努力,使全市高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15%以上,其中中青年高级技工的比重达到30%以上”的要求,在今后5年中,每年力争培养高级工8000人,技师1000人,高级技师50人。
二、重点职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以都市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为依托的大都市产业体系,逐步形成‘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的要求,优先在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职业范围主要为机械加工制造、机电一体化、机电设备操作与维修、数控操作、焊接、电子信息、汽车维修、旅游、商贸、物流等类别。
三、主要内容
(一)抓紧培养企业短缺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国家和省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重点抓好机电项目和电子信息项目的实施。通过企业培训与学校培养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提高与企业、社会支持相结合等方式,加快培养企业短缺的高技能人才。
(二)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照市场紧缺、企业急需、结构合理、布局得当的原则,依托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等建立5至1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三)开展政府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照“面向企业、统一规划、集中办班、定向补助”的原则,由市劳动保障局每年公布政府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并委托具备条件的培训鉴定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培训机构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培训,超出补助部分由个人或企业承担。培训考核获得资格证书后由培训机构向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予以补助。
(四)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增强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后备技术工人的能力。加快高级技工学校和高职院校建设步伐,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学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作用,加大学校培养力度。重点依托企业、行业组织和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开展高级技工培训。在高职院校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实施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扩大各类院校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模。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劳动保障、工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同业技术交流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五个以上工种的市级技能竞赛。对在全市性技能竞赛或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杭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可破格晋升为技师。参加全市性技能竞赛或技术比武且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市劳动保障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六)大力开展技师社会化考评,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评、企业聘任”的原则,积极推进技师社会化考评。每年由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开展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依托具备条件的培训考核机构,对社会通用性强、需求量大的工种开展技师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财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拨出一部分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市级培训基地、培训机构及企业的奖励和补助等。各区、县(市)财政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本区域内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三)推动企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保证职工培训经费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比例不少于教育培训经费的30%,并随企业效益的提高逐年增加。
(四)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从技术上保证培训工程的顺利进行。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优势,为各类培训机构、企业提供职业标准、教材、试题、证书等技术支持和鉴定服务,确保培训鉴定质量,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持续开展打好基础。
五、组织领导
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行业组成杭州市“815高级蓝领培训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处理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推动、检查以及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