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争创人民满意单位
本刊编辑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整体部署,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这是市委、市政府结合杭州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机关行为,提高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它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我市“五大战略”、“五大举措”,推进杭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突出重点。要牢牢把握深化思想教育、增强干部素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机关效率、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解决突出问题等重点内容,通过机关效能建设,使机关职能进一步理顺,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达到增强干部能力、提高机关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目的,为杭州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务求实效。近年来,我市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开展市直单位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开通12345市长公开电话、“96666”党政机关服务态度和效能投诉公开电话,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等,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就是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干部素质明显增强,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明显进步。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尊重民意。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今年要推进“五大战略”,解决好群众关注的“七大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与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与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七大问题”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切入点,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真正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以解决群众关注的“七大问题”的成效来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效。
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必将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