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问答
时间: 2003- 08- 21 05: 2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问答


1、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分别指哪些?
  答
:可移动文物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不可移动文物指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2、什么是文物保护单位?
  答:
文物保护单位是指我国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公布的历代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3、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能否再建其他建筑物?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进行建设工程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能再建其它建筑物。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根据文保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才能进行,并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4、对危害文保单位安全、破坏文保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如何处理?
  答:
当地政府应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除。
  5、私人宅基地和承包地地下的文物是否归私人所有?
  答:
不是,归国家所有。如发现地下埋藏有文物,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挖掘,应马上停工,保护好现场,报告当地文物部门,由文物部门派人处理。
  6、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应办哪些手续?
  答:
销售文物应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允许销售的作出标识;拍卖文物应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7、公民收藏文物有哪几条途径?
  答:(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文物商店购买;(三)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四)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8、国家对文物出境有什么管制?个人如何办理文物出境手续?
  答:
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文物需出境的,在出境报关以前,凭本人护照或其他与护照有关的证件,按约定时间携带文物到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准许出境的文物,发给出境许可证,并从指定口岸出境。如果携带未审核的文物出境,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将依法处理。
  9、进境文物如需复带出境,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
在进境时应向海关详细审报,进境地海关将有关文物加封后,由当事人送往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复出境手续;如进境时未办理手续,按个人携带文物出境手续办理。
  10、出境展览文物是否需要审核?
  答:
需要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展览结束后复进境,再由原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查验。
  11、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送给外国人的,如何处理?
  答: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原状的如何处理?
  答:
由文物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3、刻划、涂污或损坏文物不严重的,怎样处理?
  答:
由公安机关或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14、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应如何处理?
  答:
由省级人民政府撤消其历史街区、村镇的称号。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5、擅自盗挖古墓的,应如何处理?
  答: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发现文物藏匿不报或不上交的,如何处理?
  答:
由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17、倒卖文物的应如何处理?
  答:
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文物,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8、如何处理走私文物行为?
  答:
有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园文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