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39/2003-237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价协会[2003]6号、杭物协[2003]2号 成文日期: 2003-07-30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杭州市物业管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协会各理事、各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服务企业:

为规范代办性、特约性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确保为业主提供及时、方便满意的服务,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参考收费标准予以公布,通知如下:

一、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应贯彻“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可按公布的参考标准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服务企业应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项目参考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实行明码标价。

附: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项目(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

杭州市价格协会

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O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