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出台政策加快小城镇发展
时间: 2003- 01- 26 12: 17 来源: 浏览次数:


建德市出台政策加快小城镇发展

一是分层次推进城镇化建设,划分中心城市、省级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三个层次。二是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申报城镇居民户口条件,不收取城镇增容费。继续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保留原承包权、宅基地权等,推进撤村建居。三是赋予建制镇必要职能。户外广告及占道经营等职能委托镇审批管理,并可建立镇综合执法机构。四是积极培育建制镇经济基础。地方财政收入实绩超过上年部分,再增加一成下划;镇收取的专项基金(费),留成部分多数或全部补助返回。五是改革投融资体制。鼓励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从存量资产、集体、民间等渠道筹措本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六是完善城建集约用地机制。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建制镇基础、公用设施项目;鼓励土地置换,实行用地指标周转,采用招标和拍卖方式供地。七是优化投资环境。采取承诺服务、全程代理及建立镇便民中心等,促进农村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八是乾潭镇国家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政策保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