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直单位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市委办发〔2002〕60号)
时间: 2003- 01- 26 12: 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深化市直单位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2〕6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从2000年开始在市直单位开展了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并在对2000年度54个市直单位进行评选的基础上,2001年又将评选活动扩大到所有的市直单位,并延伸到13个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内部处室及下属单位。通过两年争创活动的开展,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有了明显加强,2001年度市直73个单位的平均满意率和平均基本满意率相加都在90%以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市直单位平均满意率为36.2%,比2000年度平均满意率提高了13.4%。通过对参加2001年度评选活动投票人员的问卷调查,认为通过评选活动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和有所好转的分别为27%和68.9%,两项相加占95.9%。这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评选活动的肯定和支持。为巩固发展评选成果,把评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现就进一步深化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提高参与评选活动的自觉性。各单位要抓住市直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传达学习的契机,在认真总结前两年争创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发〔2001〕16号);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的有关文件;学习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王国平书记在市直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机关作风是党风的重要体现,机关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机关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这两年多来开展评选活动的实践证明,让“主人”来评判“公仆”,是落实“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的要求;是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有效载体;是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评判权的重要途径;是我市优化发展环境,“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和“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有力措施。要把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市直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会的要求上来,以自觉的行动把争创满意单位的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上下功夫,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巩固发展评选工作的成果。在这次评选活动中,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能否认真整改,直接关系到评选活动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市直单位的满意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中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还应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根据“重在过程、重在创建、重在整改、重在提高”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群众提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狠抓整改。对于可以整改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出计划,限时整改;对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也要采取适当方法加以说明,以取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谅解,做到取信于民。对于个别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违犯党纪政纪的要采取措施严肃处理。要把各单位整改情况作为今年考核领导班子和下一轮评选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对整改情况要写出总结报告,于9月底前报市直机关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总结经验,完善方法,把评选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了把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评选活动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具有实效性。一要进一步延伸评选范围。要把评选活动延伸到市直各单位内部处室和下属单位,积极开展评选满意不满意处室(单位)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创的良好氛围。各区、县(市)也要参照市直机关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搞好延伸。二要进一步增加参加评选投票的单位和人员,适当增加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参评人数。市直各单位要对2000年度和2001年度的评选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认真总结经验,主动查找问题,努力把争创活动开展得更好。被评选为2001年度平均满意率最高的单位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成绩面前找差距,努力把今年的工作做得更好。排位有所上升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做好今年的争创工作;排位有所下降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明确责任,狠抓整改,以自己的扎实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评选中平均不满意率相对较高的单位要正视结果,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通过加倍的努力、艰苦的工作,从根本上改变面貌。
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努力把我市各级机关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文明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只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取得长效。首先,各级各单位要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机关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作风建设负主要责任。要教育广大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摆正“主人”与“公仆”的位置,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努力加强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积极向上、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机关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同时,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要认真查处,公开曝光,以弘扬正气。第三,要充分运用评选的结果。把评选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与机构改革中的人员调整,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与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交流工作结合起来。要认真组织实施《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02〕21号),对在评选活动中群众意见相对较多的单位或职能处室的中层干部,经考核,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视情作降、免职处理或进行跨部门交流,使评选活动更具有实效性。第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把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新闻舆论对机关作风的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监督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出台公务员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投诉的处理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事局抽调人员进驻“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开通公务员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专线投诉电话,接受老百姓投诉。市直属各单位在抓好本单位争创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各区、县(市)对口单位争创工作的指导、督促。第五,精心组织好评选。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明纪律,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第六,要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作为第一信号,找准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症结,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努力创造优良业绩,塑造杭州各级机关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