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2002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00号)
时间: 2003- 01- 26 12: 25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2002年
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2〕10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确保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2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13号)的要求,结合各区、县(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02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保,使扩面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我市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至今年年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要净增6万。
各统筹地区要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基金的征缴管理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市全年实现基金收入不少于358911万元;要加大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建立起多元化、稳定的基金筹措机制;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至今年年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要实现不低于4.1个月的目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确保完成今年参保人数、基金征缴和提高支付能力的工作目标。
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必须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增收任务。扩面净增人数指标任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增收指标任务由市地税部门负责完成,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指标任务由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有效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增强基金的承受能力
各级政府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保持就业形势的稳定。要通过建立弱势群体再就业援助帮扶机制,加大对就业弱势群体再就业的援助力度;要努力发掘各类就业岗位,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教育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积极从事社区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工作;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有效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02年,全市要完成社区就业(含公益性)岗位开发2.5万个,再就业培训人数达到4万,年末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重视抓好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不断增强基金的承受能力。要继续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平稳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工作。已完成并轨工作的区、县(市),原财政安排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规模不能减少,主要用于充实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弱势群体的再就业。要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努力扩大覆盖面,保持基金的收支平稳。至今年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要达到95.5万,全年基金收缴要达到3.085亿元。
三、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不断完善配套政策
今年全市所有统筹地区都要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年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110万。各统筹地区要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重视基础管理工作,加快配套建设。要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过程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市区要在抓好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同时,研究解决特困(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办法。
要认真抓好我市企业工伤保险办法的修改完善和女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实施工作,努力扩大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要全面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
要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日常巡查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扩面、清理拖欠工资等专项监察。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织对各类企业的检查不少于1万户,各类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
要不断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预防和处理。要指导帮助改制企业、乡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重视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全市全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

附件:2002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