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06-18 至 2026-06-30
征集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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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版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已于2026年5月14日零时启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范围,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30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联系方式:谢丹红,0571-85111873
李泽龙,0571-85116353
电子邮箱:1006912276@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中河北路108号港航大楼1315
附件:1.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