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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改简报第2期
   作者:    时间: 2007-09-29 09:20:18
推进审改工作  完善服务功能
——常务副市长孙景淼前来“中心”调研
    8月17日,市审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景淼在市审改办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振洲等陪同下,莅临“中心”调研指导工作。市审改办副主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祝永平向孙副市长汇报了近期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听取汇报后,孙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
    孙副市长首先肯定了我市审改的前一阶段工作,尤其是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中心”积极推动市审改办召开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将市政府《审改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部门。会议形成的《关于落实<审改实施意见>各项工作的通知》包含了“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落实”3大类11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工作期限,增强了审改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孙副市长指出,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在前三轮审改工作基础上进行的深层次改革,涉及面更广,任务更重,压力更大,难度更高,对此,审改办和“中心”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根据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动员大会和《审改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市审改办主任办公会议的部署,积极发挥“中心”的综合协调功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审改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
当前,“中心”面临的任务繁重,孙副市长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自身建设。孙副市长强调,搬迁至市民中心后的“新中心”建设与新一轮审改密切相关,审改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和长远发展。“中心”要结合审改工作立即展开相关调研。同时,要认真总结两年半来的实践经验,重点解决相关部门和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新中心”的问题,尽快完善搬迁布局、设计方案。“中心”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建工作、后勤保障等方面应进一步加强。
    二要推动审改工作。要积极履行市审改办工作职责,按照市审改办主任办公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督促各牵头单位认真做好方案制定和上报工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上报市审改办。对各部门上报的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情况,市审改办要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同时汇总各牵头单位提出的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分别提出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收费、并联审批等方面的具体改革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要抓好区、县(市)改革试点。按照《审改实施意见》要求,“中心”要认真做好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城区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建设、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全程代理制、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等改革试点的跟踪、指导和协调工作。逐步整合各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的系统资源,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推广,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群众受益的行政服务网络。
调研中,孙振洲副秘书长对下一阶段由“中心”牵头的审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祝永平代表“中心”领导班子表示,将尽快落实孙副市长指示精神,立即着手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不断将审改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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