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子频道 >> 中心党建子频道 >> 重要论述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努力争创省级示范“中心”
    10月31日,“中心”召开10月份窗口例会,通报9月份运行情况和三季度窗口考核结果,部署下阶段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争创省级示范“中心”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中心”领导班子及各处室、窗口、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心”副主任陈友贵主持。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祝永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在各处室、窗口、部门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中心”三季度延续了今年一贯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于“中心”四季度的工作,祝主任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部署和要求,是我国今后五年及较长一段时间内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已成为我们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心”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同时,根据市委〔2007〕36号文件和王国平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对“中心”的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窗口单位要根据“中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窗口内部的学习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十七大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丰富内涵,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中心”将于11月中旬邀请省委党校的专家学者前来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深化“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十七大精神的认识。
    二、积极完善内部管理
    自“中心”组建以来,《窗口单位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对于规范审批和交易行为、提升服务品质、推动窗口建设、增强“中心”凝聚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中心”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考核办法》也面临着“更新换代”的问题。根据市政府要求,搬迁后的“新中心”将新增综合审批和便民服务两大功能,窗口及人员均会有明显增加,《考核办法》必须通过修订完善,以适应“新中心”建设发展的需要。党组研究决定,下阶段将在广泛征求各进驻窗口、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办法》进行深度完善,以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考核办法》在促进事项集中及窗口授权、规范审批和交易行为、加快统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导向功能,努力争创省级示范“中心”。整个修订工作将在四季度完成,新的《考核办法》预计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中心”将在近期大力加强对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在抓制度完善的同时,更注意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努力争创省级示范“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评选细则的通知》(省效能办〔2007〕1号)的要求,前不久,我市组织考评组对申报市级示范“中心”和办事大厅的18个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和部门办事大厅进行了全面考核,省级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也已经开始。“中心”党组对争创工作高度重视,将争创活动列入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争创工作。各处室、窗口、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争创省级示范“中心”是我们“中心”近300名干部职工的共同目标和迫切期盼,也是提升“中心”知名度和整体形象的极好契机,必须认真对待,全力以赴。要团结一致,凝心聚力,服从“中心”党组的统一部署。从刚结束的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研讨会上获悉,我省各地、市“中心”对于争创省级示范“中心”的热情非常高,摩拳擦掌,大有不当“示范”不罢休的气势。作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平台,杭州“中心”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前列意识,以第四轮审改和“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切实提高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的整体效能和服务品质,以保持我市在体制、机制和政务环境等方面的优势,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陈友贵副主任在会上通报了“中心”9月份运行情况和三季度窗口考核结果。党组成员吕圣祥详细介绍了《评选细则》对于争创省级示范“中心”在组织领导、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窗口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创优等6个方面的19项内容,并对“中心”的创建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会上,“中心”领导为获得“中心”三季度流动红旗的窗口单位颁发了奖牌。
(秘书处)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郑重说明 | 帮 助 |
版权所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东新路155号四楼 网络维护电话:0571- 85085011
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建设管理
本站浏览最佳分辩率1024*768
ICP备案证编号:浙ICP备20050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