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西湖区民政局采购显示屏 ”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1、询价采购编号: XHZFCG-2008-X-70
2、项目名称:显示屏采购项目
3、询价项目的内容: 显示屏1块及配件,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等,并提供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函》。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在杭州市区设有应标货物的维修中心。
5、下载《政府采购函》时间: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15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
6、下载《政府采购函》地址:“中国杭州西湖”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区( http://www.hzxh.gov.cn )。
7、投递《政府采购函》时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均需加盖公章)。
8、政府采购函》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08年10月16日上午11时前,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机构名称: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竞舟路228号
联系电话:88156329
联系人:赵义明
政府采购函
(编号XHZFCG-2008-X-70)
各有关公司:
我中心拟采购以下货物,请你公司派授权代表在2008年10月16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密封形式(加盖骑缝章)将本单所列项目报送我中心,对工厂已停产而无法供应的货物,可推荐升级或替代产品(配置不得低于本单配置简述的要求)询价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10-8
联系人:赵义明 地址 :杭州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邮码:310012 电话:88156329 传真:88156329
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如由我公司供货将严格履行购销合同,特此声明。
报送单位: (公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标项 数量单位:台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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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采购要求(不定品牌) |
配置简述 |
特殊要求 |
数量 |
所投品牌、型号 |
报价 |
产地 |
质保期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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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D 电子显示屏 |
户内显示屏 |
2.4*1.2平方米 |
双基色(红、绿)、发光点尺寸:¢3.75、可连机显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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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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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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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 |
配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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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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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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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体:不锈钢折边成型 |
基础、电源、装修材料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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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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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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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工程安装、培训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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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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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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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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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不得自制!报送单位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否则为废标。所有应标价格均为人民币最终报价,含运达各使用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等费用。
2、应标时请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委托书;(3)应标产品经销权证复印件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4)五人以上项目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3、供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需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交货完毕后,试用期三个月,经验收合格并向采购单位交纳5%的质量保证金(三年无质量、售后服务问题按原金额返还),在结算货款时并按原金额一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4.材质等规定不够明确的,按采购单位要求办理。采购单位:西湖区民政局 联系人:吴伟民 : 联系电话: 85111848 手机: 15869120088
5.标前会时间:2008年10月15日上午10时整(小和山之路188号),请各应标单位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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