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治安监控综合接入平台(二期)采购项目”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2008-142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治安监控综合接入平台(二期)。
3、采购内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治安监控综合接入平台(二期)项目需开展对公交BRT100路监控图像的接入,新增西站、北站两个长途客运站各检票口监控图象的接入并进行监控图像的比对试验,九堡派出所中心改造,南站派出所改建,分局指挥中心的改建。其中监控综合接入平台二次技术开发包括:保持新系统和原有系统无缝衔接;新增加的硬件和系统(如大屏、控制服务器等)能集成统一软件平台管理;强化用户权限设定,开发和人像比对报警接口;增加流媒体服务,优化网络带宽;预留和别的系统的连接接口。硬件采购包括:150”大屏幕及支架,高性能服务器,硬盘录像机,PC服务器,摄像机等。具体包括:系统设计、软件开发、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软硬件集成、系统调试、技术培训,并提供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类似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提供主要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有同类工程相关业绩,有较强的软件开发集成能力;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杭州市区设有应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验及发售标书时间:2008年9月2日至2008年9月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8、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0、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8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08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X开标室(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12、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B74室),联系人:孔伟,联系电话:0571-85085407,传真:0571-85085407;杭州市公安局,联系人:陶君(交通治安分局) 、高建国(信通处),联系电话:0571-86973023,87280349,传真:0571-86973002,0571-87280123。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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