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平台警用数据加工及生产”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2008-127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平台警用数据加工及生产
3、采购内容:杭州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平台警用数据加工及生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依托于《杭州市警用地理信息平台》进行基础地理数据采集、购买、更新和修改以及相关三维数据建设。主要有以下三块内容:
(一)基于二维图的点、线数据的加工。包括:(1)对现有点位数据进行重新整理和分类;(2)购买北京灵图公司与杭州相关的近10万条点状及道路名称数据;(3)购买供杭州地区(包括拱墅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所有非保密的电话号码和该号码相对应的单位名称,登记地址,以及该号码分线盒所在的经纬度(WGS84)坐标信息。提供数据约为800,000条左右;(4)购买及加工其他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公共数据;(5)对购买的数据进行纠偏等相关处理,并整合到现有的杭州市警用地理信息平台中,必要时增加部分功能的开发。
(二)三维数据图像加工。
(三)重点部位三维数据加工。(重点单位三维建模共10个点约合14平方公里、室内三维应急调度、辅助决策平台)
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验及发售标书时间:2008年8月26日至2008年9月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8、标书售价:人民2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施经验和业绩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均需加盖公章)。
10、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8年9月8日上午10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08年9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12、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B74室),联系人:孔伟,联系电话:0571-85085407,传真:0571-85085407;杭州市公安局,秦旭东 高建国,联系电话:0571-87280333、87280349。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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