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委托,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公务用车零星采购”进行询价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2008]0914-01
2、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零星采购。
3、采购内容:公务用车8辆,具体包括:设备供货,相关的技术培训,用户单位负责组织验收等,并提供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函》。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产品的经销资质,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在杭州市区设有应标货物的维修中心;
(4)所投轿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5、下载《政府采购函》时间:2008年7月22日至2008年7月30日上午10时止(工作时间)。
7、投递《政府采购函》时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产品的经销资质(均需加盖公章)。
8、《政府采购函》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08年7月30日上午11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 B59)。
9、联系方式: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姚英 ,联系电话:0571-85085413。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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