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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标办出台招标管理新规定
   作者:    时间: 2008-09-25 17:03:07
    为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市招标办近日出台了管理新规定:从2008年9月16日起,各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即时将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报告》和推荐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等材料送招标办备存。该规定实施后,确保了评标结果能即时、准确的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整个招投标流程,对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市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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