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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1810
办理事项: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度核准
部门名称: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主办处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鉴证单原件(1份);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1份);
(4)商品房批准(计划)文件复印件(1份);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8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鉴证单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处室处理→领导签发→窗口发文
A22
咨询电话:850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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