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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1809
办理事项:市政基础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收费审核
部门名称: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主办处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杭政办发[2001]300号)、杭价房[1997]123号和杭财综[1997]400号、杭政发[2000]124号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公民个人
适用范围:除余杭区、萧山区、滨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钱江新城以外的杭州市区建设工程
申报材料:
(1)计划文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附图)(1份);
(3)土地使用证和土地出让合同书;
(4)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面积证明资料;
(5)建筑施工图(以建筑施工平面图为主);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收费缴费凭证
流转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表格并提交申报资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2)建委审核确定费额后发放缴费通知单;
(3) 办事单位凭缴费通知单在服务中心集中收入费点交费;
(4)办事单位凭交费收据换领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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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50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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