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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703
办理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部门名称:市环保局
主办处室:建设项目管理处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24、25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9、10、12条
申报对象:杭州地区内建设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
申报材料:
(1)环境影响登记表(封面业主盖章)。
(2)立项批文(自主立项除外)。
(3)规划勘设红线复印件。
(4)建设项目总平面蓝图。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3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流转程序:建设单位送件→窗口预审→审核→窗口发件
A39
咨询电话:850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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