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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701
办理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部门名称:市环保局
主办处室:建设项目管理处
会办处室:污控处、生态处、辐射处、法规处、科技处、监察支队、固废中心、局领导(重大项目)
垂直层级:市本级单独审批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24、25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9、10、12条
申报对象:所有单位
适用范围:杭州地区内建设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申报材料:
(1)环境影响报告书(附相应光盘),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包括以下附件资料:
① 立项批文(自主立项除外)。
②规划勘设红线复印件。
③建设项目总平蓝图。
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在环评书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⑤环评单位的环评申报表和资质证书(彩色证书)、绿网上网填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环评单位负责申报)。
⑥专家评审意见(需经专家评审的环评报告)。
⑦修改对照表(需经修改的送审稿)。
⑧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表(工业性项目)。
⑨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需提交省评估中心的意见。
(2)当地环保部门初审意见(按规定要求提供)。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5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18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流转程序:建设单位送件→窗口预审→审核→窗口发件
A39
咨询电话:850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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