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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704
办理事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部门名称:杭州市环保局
主办处室:建设项目管理处
会办处室:监察支队、污控处、固废中心、辐射处、生态处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9、10、11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21、22、23条
申报对象:市局审批的具体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1)预约提供资料:
①申请报告(请对照环保批复,注明项目的完成情况)。
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③市政排水许可证或者提供污水纳管证明(由杭州市政府城管办颁发)。
(2)项目验收审批进件资料:
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申请表)。
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需监测的项目),并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设计资质、安装合同材料。
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④市政排水许可证(由杭州市政府城管办颁发)。
⑤“三同时”监察意见书(跟踪项目)。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以验收审批进件为准)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以验收审批进件为准)
发文类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核意见
流转程序:建设单位送件→窗口预审→审核→窗口发件
A39
咨询电话:850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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