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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616
办理事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
部门名称:杭州市规划局
主办处室:各城区规划分局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8条;《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43、44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36、37条。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适用于除线性市政工程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适用于非线性市政类工程)》(表9-1);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附图需盖有灰线检验、±0检验合格专用章)(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图(原件,加盖竣工章,设计如作更改应出具有效证明);
(5)有效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1份);
(6)如有违法建设情况的,须提交杭州市行政执法局违章处理的有效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补发的许可证及竣工测绘图(1份);
(7)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跟踪表或盖有规划分局公章的批后跟踪意见书(1份);
(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流转程序:办理中心窗口受理并转相关处室→处室办理→办理中心窗口发件
A18
咨询电话:8508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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