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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确认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4-29 10:49:46
编       号:0614
办理事项:项目规划确认申请
部门名称:杭州市规划局
主办处室:用地管理处、各城区规划分局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杭政(2000)7号文件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适用于乡镇企业改制确认
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报建初审表》(表1)
(2)填写《项目规划确认申请表(适用于乡镇企业改制)》(表8-2);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房产的规划确认,需提供原有土地证,若没有土地证,应有国土部门确认的四至范围;
(5)房产确认需带上级主管部门签署盖章的建造情况的具结书(注明建造年份、用途、消防、环保、质量情况及单位自负法律责任的保证);
(6)申请报告(1份);       
(7)改制文件(1份);
(8)需规划确认项目位置的1/1000地形图(1份,需划定规划控制线);
(9)规划确认土地时,需提供国土部门联系单(1份);
(10)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项目规划确认联系单或土地及房屋位置红线图(附规划部门确认意见)
流转程序:办理中心窗口受理并转相关处室→处室办理→办理中心窗口发件
A17 A18
咨询电话:85085216  8508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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