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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607
办理事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申请
部门名称:杭州市规划局
主办处室:建筑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线处或各城区规划分局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8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27条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除与市建委联合会审或道路、河道、管线规划设计审查以及直接进入施工图审批的项目外的建设项目方案审查)
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申请表》(表4);
(2)有效立项文件(1份);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有效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1份);
(5)方案设计1:500(范围较大时1:1000)总平面蓝图(2份);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含方案说明书、效果图、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图等的设计方案文本(1套,同时提交电子文件1份);
(7)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在现有土地上改、扩建时提供);
(8)日照分析成果(1份,按照《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则》要求需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提供);
(9)景观分析报告(1份,拟批建设项目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景观控制区时提供);
(10)规划公示材料,包括现场公示图片,社区反馈意见。(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方案前公示的项目);
(1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协议等资料,拟建设项目涉及其它单位或个人合法权益时提供;
(1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资料;
(13)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复杂项目13工作日,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7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意见书
流转程序:办理中心窗口受理并转相关处室→处室办理→办理中心窗口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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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508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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