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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604
办理事项: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
部门名称:杭州市规划局
主办处室:用地管理处、各城区规划分局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2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13条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适用于私房修缮、排危翻建项目
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适用于私房修缮、排危翻建项目)》(表3-3);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危险房屋鉴定报告(1份);
(4)要求翻建的申请报告(1份,需由当地街道或相关部门盖章认可);
(5)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6)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7)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8)建设项目拟建设位置的1/1000地形图(1份,需我局四线室划定规划控制线并用铅笔标出拟建位置);
(9)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8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1份
流转程序:办理中心窗口受理并转相关处室→处室办理→办理中心窗口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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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508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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