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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603
办理事项: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
部门名称:杭州市规划局
主办处室:用地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线处或各城区规划分局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2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13、14条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般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报建初审表》(表1);
(2)填写《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适用于一般项目)》(表3-2);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有效立项文件(1份);
(5)建设项目意向位置的1:1000地形图(1份,需我局四线室划定规划控制线并用铅笔标出拟建位置);
(6)不涉及征地项目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属于招挂出地块项目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7)绿色通道项目需同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表5);
(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般建设项目”指除表002其他类型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复杂项目1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8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1份
流转程序:办理中心窗口受理并转相关处室→处室办理→办理中心窗口发件
A16
咨询电话:8508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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