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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119
办理事项:申请纳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核转报
部门名称:发改委
主办处室:对外经济贸易处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上级行政部门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申报对象:市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区的项目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申报;无主管部门单位直接申报
申报材料:
(1)审核转报范围
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及与贷款混合使用的赠款、联合融资等投资项目。
(2)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借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备选项目材料包括:①项目简要情况;②项目建设必要性;③拟申请借用国外贷款的类别或国别;④贷款金额及用途;⑤贷款偿还责任。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资本金、国外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业主、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建设期;
②国外贷款来源及条件,包括国外贷款机构或贷款国别、还款期、宽限期、利率、承诺费等;
③项目对外工作进展情况;
④咨询和培训等的资金安排;
⑤设备和材料采购清单及采购方式,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规格、数量、单价;
⑥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
⑦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①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②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评估报告。
③申请使用限制性采购的国外贷款项目,出具对国外贷款条件、国内外采购比例、设备价格等比选结果报告。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批复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处室办理→窗口发件
A4 咨询电话:85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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