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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107
办理事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立项
部门名称:发改委
主办处室:固定资产投资处
会办处室:没有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
申报对象:以招投标等方式获得开发权的单位及市有关单位或市政府明确的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1)立项申报文件(一式三份);
(2)市政府批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有关文件;
(3)建设单位中标合同书;
(4)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批复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处室办理→窗口发件
A4 咨询电话:85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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