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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105
办理事项:撤村建居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项目立项
部门名称:发改委
主办处室:固定资产投资处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
申报对象: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单位为各区建管中心)
申报材料:
(1)立项申报文件(一式三份);
(2)提供全村农户明细表(包括户数、每户人数、姓名、独身子女情况,乡镇、村及当地派出所盖章);(电子文档)
(3)符合招工条件需劳动力安置的项目立项,需提供区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分局联审意见,并经区政府核准盖章的材料(包括符合招工条件的人员名单);
(4)所在村列入撤村建居名单的证明文件;
(5)定点项目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批复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处室办理→窗口发件
A4 咨询电话:85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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