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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102
办理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部门名称:发改委
主办处室: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工业经济处(交通能源处)、市场流通处、农村经济发展处、财政金融处
会办处室:固定资产投资处
垂直层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暂行办法》
申报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1)核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
(2)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②拟建项目情况;
③建设选址、用地与相关规划;
④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⑥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3)相关附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等有效文件(证件)及复印件;企业董事会决议、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应附有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申报文件、项目申请报告电子文档一份。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批复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处室办理→窗口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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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5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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