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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101
办理事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部门名称:市发改委
主办处室:固定资产投资处(窗口)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审报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1)备案申报文件;(文件要素:建设理由、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估算投资、资金来源等)
(2)备案申请表;(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3)项目业主需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等证明其身份的有效文件以及企业董事会决议;
(4)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执行;
(6)利用撤村建居10%留用地指标项目以及10%开发性用地指标项目以及重点工程拆复建项目,需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指标卡或意见;
(7)加油站建设项目需提供省、市有关部门前置审批依据;
(8)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应附有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9)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批复
流转程序:窗口办理→窗口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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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5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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