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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414
办理事项:排水接管技术审查
部门名称:市城管办
主办处室:设施运行处
会办处室: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需使用城市雨水管道排放雨水或使用城市污水管道排放污水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个人
申报材料:
新、改(扩)建项目
1、排水接管申请表(2份);
2、规划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1份);
3、建筑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施工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各1份);
4、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绘制的机绘标准图幅室外排水设施平面图或竣工图(产权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不设化粪池排水的,应提供市城管办审查意见及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
5、项目排水量设计资料。有特殊污水产生的,应提供预处理工艺设计资料(特指除生活污水以外的各类污水)(复印件各1份);
老建筑
1、排水接管申请表(2份) ;
2、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3、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绘制的机绘标准图幅室外排水设施平面图或竣工图(产权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不设化粪池排水的,应提供市城管办审查意见及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
4、用水量(近三个月水费发票),有特殊污水产生的,应提供预处理工艺设计资料(指除生活污水以外的各类污水)(复印件各1份);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排水接管技术审查意见通知书》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现场踏勘提出审查意见-领导签发-窗口发件
咨询电话:8508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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